【林忌评论】特首由协商产生的奇妙建议

2021.01.18
Share on WhatsApp
Share on WhatsApp
【林忌评论】特首由协商产生的奇妙建议
粤语组制图

近日亲共传媒不断传出,北京将会大改香港的选举制度,包括可能会把已推迟一年的立法会选举,再进一步取消,大改香港的立法会选举方法,以及2022年的特首选举办法等等;而全国政协副主席、前香港特首梁振英,则接受访问指《中英联合声明》之内,对香港特首的选举要求,只需要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因此即特首不再是由选举产生,而只是由协商产生的话,英国也不能指中国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及《基本法》,因此北京可以放弃由选举来选特首,而改由协商来产生特首云云。

然而这种说法真的非常奇怪。首先北京不是经常都对人说,《中英联合声明》只不过是历史文件吗?既然已经是历史文件,以及过往已经有多次被英国指控违反联合声明的纪录,那么为何还要斤斤计较,是否再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呢?如果英国指控中国违反《中英联合声明》的事情,中国根本不关心,亦不放在眼内,那么再来讨论特首产生方法,是否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又有何用?难道中国还关心外国的看法吗?中国外交部近日,几乎日日都对英美等国家抗议,那么还有甚么可以害怕的?

当然大家又会记起,当中国一再指出《中英联合声明》只不过是历史文件,但这份历史文件所附带的英方备忘录,有关于「英国属土公民」(BDTC)这种已经早在1997年6月30日后,成为「历史护照」,不会拥有居英权的英方保证,却被中国指是违反「国际条约」;基本法委员副主任谭惠珠,近日更表示「因为两个国家签署备忘录,是一件很严肃的事」、「国际上的协议应有约束性」云云。

然而英方对BNO政策的改变,在于指控中方违反了《中英联合声明》,即中方在联合声明正文上,声称香港50年不变,拥有独立的立法权、司法权、终审权的部份呢?还有香港依法保障人身、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旅行、迁徙、通信、罢工、选择职业和学术研究以及宗教信仰等各项权利和自由呢?如何可以令一条国际条约的正文不受国际法约束,而只令条约下的备忘录受到约束呢?这绝对是一条宇宙级的难题。

然而更奇妙的,是以往多次人大释法之中,声称香港可以在2017年后普选特首,而只是要通过「循序渐进」的原则,以此多次推迟以往全面普选特首的承诺;那么如今人大是否要再次释法,例如把「循序渐进」四字,有如2004年的释法一样,解释为「循序」即可以「不循序」,「渐进」即可以「渐退」呢?又或者「协商」原来是「循序渐进」的一部份?还是「协商」比起「选举」,更符合「民主」的原则呢?

因此特首选举以至立法会选举,都应该有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一样,改为「政治协商」产生,那么香港就可以省下几亿计的选举费用,全面废除「不民主」的选举,改为「民主」的「协商」制度了!这种领先全地球的政治制度,为何还要担心外国的反应呢?真奇怪!


(以上评论纯属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台立场。)

新增评论

请将评论填写在如下表格中。 评论必须符合自由亚洲电台的 《使用条款》并经管理员通过后方能显示。因此,评论将不会在您提交后即时出现。自由亚洲电台对网友评论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敬请各位尊重他人观点并严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