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评论】究竟中共怕甚么港独?
2016.08.01

特区政府配合中共,要在香港的立法会选举之中封杀港独,先有香港民族党的陈浩天被禁,再有香港民进党的杨继昌被禁,更明显想针对极高胜算的本土民主前线,在二月新东补选时得到66524票的梁天琦;唯梁天琦为达到「进入议会」,已经不惜改变声称自己「拥护基本法」、「热爱基本法」,更回覆选管会质问是否「推动港独」时答了「NO」,亦因此选管会面对的,更是一个完全违反法律去禁绝港独的问题。
简单而言,特区政府为打压港独候选人,出了三招:
第一招,原本报名表格上的签署,就已经有「拥护基本法」的声明,除了香港民进党的杨继昌之外,几乎每一个参选者都签署了此声明,亦因此杨继昌被禁参选,政府很有可能以「未完成报名表格」为理由,去解释其行为;
第二招,即加入「确认书」──列出三条基本法条文,要求所有参选者「确认」;然而由于泛民的集体杯葛,结果令其他也自称「港独」的候选人,如青年新政以至东九龙社区关注组,亦得以在没有签署「确认书」之下顺利入闸;然而部份声称「香港建国」的热血公民,以及其反对港独的选举盟友陈云,以至梁天琦在「紧急司法覆核」的程序上不顺利时,亦都签署了此「确认书」;但同为其盟友的黄毓民,却选择不签「确认书」交上全份基本法,其实变相预告了这招,已经在民主派不同的处理手法之下,完全破了局。
第三招,即部份的候选人包括梁天琦、香港民族党的陈浩天,热血公民的郑锦满都收到选举主任查询其参选资格,而拒绝回应的陈浩天被取消参选资格,另外两位则消息未卜,成为了可能被取消资格的另外两位受害人;
上述三招的标准不一,更令人观察到特区政府几乎是昏招尽出,为求封杀港独而不择手段,不惜违反基本法第26条「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说明压力是来自更高层次,即北京的恶势力。在面对司法独立的香港,为防法院宣告选举无效,中共更不惜事先恐吓要「释法」──即以人大乱解法律,把白说成是黑,把黑说成是白的;此中共恶势力手法,在南海裁决后的今日更臭名远播,更令人觉得中国政府从来不知法律为何物。
事实上除了梁天琦之外,那些坚定支持港独的候选人,几乎都缺乏胜算;而梁天琦不惜在其港独立场上「自污」,更说明进入议会对「宣扬港独」其实没有甚么可以害怕的;但中共却怕之如蛇蝎,以往不怕「结束一党专政」,不怕「建设民主中国」,为何如此害怕香港年轻人高谈「香港独立」呢?从中共极端害怕的本质,是否令到香港年轻人更加认同,即「港独」才是中共最害怕的走向呢?那么对于今日绝望的香港年轻人而言,为何要支持港独,更是不说自明的选项了──原来中共真的很怕港独!既然争取民主三十年也无用,不如索性与中共一拍两散吧?这是年轻人最直觉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