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在立法會意圖通過,被稱為「網絡廿三條」的2014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遇到意料以外的激烈反抗;這幾年來網民的反抗,雖然終於令到特區政府加入一連串的豁免修訂,包括戲仿、諷刺、營造滑稽和模仿,以至是評論時事的豁免,然而由於缺乏泛民提出的「凌駕合約條款」、「開放式豁免」,以及「公平使用原則」三項,令到「非時事」的改歌、翻唱,以至直播串流打機者感到極度憂慮,在版權問題上加入刑事問題後,香港的執法部門會藉此濫用法律,去針對網民胡亂控告。
事實上特區政府單是一項就版權的修訂,居然可以變成政治炸彈, 絕對是咎由自取;香港特區政府由三年前修訂,擺出的態度就是政府一貫的作風,即以欺騙的態度,說甚麼「先通過,後修改」,而不是從一開始來一個真正的和解,以開放的態度來解決問題;舉例說,如果一開始就列入今日的豁免案,以至泛民提出額外三修訂,根本不會造成網民如此反彈,一早就可以通過修例。
為甚麼?看看特區政府在其他問題上的態度,可以得知所謂「先通過」,有如「廣深港高鐵」,然後市民就變成「肉隨砧板上 」,政府以爛尾作要脅,從此予取予求;有如所謂「一地兩檢」,最終竟利用作破壞基本法以至香港的高度自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竟說,要利用基本法第18條附件3,隨意引入中國大陸的法律;這些「事後魔鬼細節」,如果敢一開始說出來,市民當年反抗高鐵的力量必然更大。但是特區政府所作的,就是一再濫用市民的信賴,以欺騙手段旦求通過法律, 造成既定事實,有如「搞大個肚先」,至於通過之後,當然是所有口頭承諾將作廢,市民大眾的利益棄諸腦後,事後才想反抗?蘇州過後無艇搭也,到時一切都已經太遲。
事實上這幾年香港特區政府之墮落,令以往最悲觀的市民也要感到震驚;五年前香港市民最多懷疑高鐵、港珠澳大橋等是貪腐工程,利益輸送大陸公司,卻沒有認真擔心過,工程不但超支爛尾,竟把大陸胡亂污染海洋,以至豆腐渣的工程標準,竟全面搬來香港;由東江水每年狂加價,水質卻每況愈下,到要在香港引入電子道路收費,先趕絕香港車,為港珠澳通車之後瘋狂引入大陸自駕遊,霸佔香港路面的「陽謀」;這些中國貪官集團官商勾結,掠奪香港資源的「陰謀論」,正逐一以最悲觀的方式在香港實現;由於政府的信用是負數,如今香港人對特區政府的信任亦是負數,因此任何減弱目前香港人擁有自由的舉動,都必然視之為新的一種壓迫,特區政府正為自己政權移交十幾年來的「政治負資產」,支付永遠還不完的債務,這就是中共堅拒讓香港民主,堅持獨裁的必然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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