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雲會客室﹕“長平事件”引發香港自由問題
2011.12.01
直至11月底,香港傳媒披露他原欲來港工作,但是,香港入境處卻有違慣常的工作程序,由慣常一般1個月時間變成耗時8個月整理,但至今仍未能作出批核決定,究竟原因何在?
今集我邀請了長平,親自各位聽眾講講整件事發生的過程與細節。
「今年3月15日獲浸會大學及陽光衛視的邀請,申請了工作簽證,但一直未有入境處的回音,直至媒體道後,入境處才給予回覆。但是,在之前的過程中,入境處查問很多細節,我們都給予仔細的答覆,可是,在查問我的問題中卻沒有向媒體所講的「訪問學人」的問題。」
我見到香港入境處向香港媒體作出的解釋指,懷疑你違反逗留香港條例,因為他們指你在大學時收受費用,是真的嗎?
「媒體報道前两、三周,入境處仍問,但是,並沒有提到這問題。直至媒體報道後,入境處第一次主動給我聯繫說「非法僱用」的問題。我再問,他們說是「訪問學者」的事情。我當時有點驚訝因為訪問學者的問題。首先,我是三月初到五月初,期間我曾離開香港,所以,在這不到两個月的時間裏,我在香港浸會大學做訪問學者。做訪問學者,據我個人的經驗兼理解別人出任訪問學者的認知,他們都是用商務或旅遊簽證做短期的訪問,然後,每周離開香港。
浸會大學邀請我來交流,每個月給我6000元的交通及生活費。我實際上給他們做了5、6次課堂的講座,但因為不同原因我實際上做了4次,每次約1小時很短的課堂交流;再者,這两個月期間我去了印尼1周,另外,我每周也會離開香港,因此,加起來的時間是很短的。再者,學校之前也沒有告訴我其他可參考的例子我該申請什麼的東西簽署。」
換句話說,學校邀請你過來也是按他們過去一直沿用的方法做,對嗎?
「對,他們肯定我不是第一個用這方法到訪學校,再者,我也不是首名用這方法在香港這樣做。香港其實也正在進行很多訪問學者,都是這樣的身份。若說有什麼問題,我確實是從來不知道。這數天,我也查看香港有關的規定,我發現這方面的規定本身很模糊,不像歐洲、美國等訪問學者交流有明確的,香港這方面卻是模糊,再者解釋都是藏在問答裏,不是明確的寫在條例裏。因此,從法律角度看,這是可討論的,有問題的。這模糊、曖昧的問題,不應該由我來承擔後果,我覺得這是值得討論。」
根據香港浸會大學發言人指,若聘請學者來港教學或工作,無論長期短期,都會協助申請工作簽證;但若學者到訪只作學術交流,雙方並無僱傭關係。至於香港大學的做法,若訪港學者只作短期如數天的演講,而又不涉具體教學,大多數不會要求申請工作簽證;若學者來港較長時期或涉教學工作,則會要求申請工作簽證;香港中文大學及浸會大學的新聞系對於訪問學人教書,月薪必逾4萬港元,並會申請工作簽證;但是,學者僅作演講或課堂嘉賓,則不屬僱傭關係,故毋須工作簽證,學系亦會酌量發放每天200元的車馬費及住宿安排。
長平謂,在浸會大學逗留了两個月裏,他從來沒有獨自授課,每次都是在課堂老師陪同下與學生交流。可是,香港入境處被媒體查問下,才首次提出這問題,連長平當事人也從未查問有關事情,究竟他是否相信申請來港工作簽證的拖延,這是否真正延誤的原因?
「我不會說有充份的證據,但是,我顯然會產生聯想,如果我的申請根據入境處的規定,在正常的情況下,應該是4周之內就可以完成。我三月份提交,4周之內他們若簽批下來,我基本上並沒有出現超過1個月或多少時間逗留的問題;此外,按我知道浸會大學提出來的討論是在8、9個月之後,即把我的簽證拖延了半年後的事,用這情況來解釋全部的拖延,實在講不過去。
為什麼是半年後才發生了疑問,這是可以討論的。半年之前的拖延,為什麼?他們到現在仍未有一個理由。為什麼我的情況特殊,需要那麼多時間?審查的內容究竟是什麼?為什麼會從我的身上找到訪問學者的問題?我都得不到解釋。同時間,我在中國境內一直被禁制發言及工作,之後,被調查,這些情況會讓我產生聯想,而且也會讓外界知道情況的人也會有這樣的聯想及分析。
而且,香港這數年的變化,大家不得不擔心香港的自由度究竟還有多大?民主究竟有沒有希望等問題。整合起來,我們自然會產生這樣的聯想,但是,是不是就這麼發生?是不是入境處不是做獨立審核,而是聽命於內地。這要它們自己作出行動來回答。」
長平的名字,開始在香港媒體以致關心中國時事的群體中經常聽到,源於2008年3.14西藏騷亂事件後開始,當時,長平為英國《金融時報》中文版的網站撰寫了一篇有關這事件的文章,未料,他寫後便受懲罰,指他撰寫反動文章。問長平,他作出詳細的回應。
「當然不是。我當時寫這文章主要是以新聞專業的要求,因為當時中國境內外都出現讉責報道西藏的媒體的歪曲報道西藏事件,我在文中是讚賞的。我覺得公眾利用網絡新媒體來紏正傳統媒體的一些不實報道,甚至是偏見,這是一件好事。但是,我同時間也說我們對國內的報道也要有同樣的要求,若國內的報道只是把到西藏的中外記者都趕走,只要中央電視台一間媒體報道,從媒體專業的角度來說這是不對的,因為它們未能做到平衡報道的作用。觀眾也可以採取不信任,不相信的態度。
此外,我也指出,我們不要只是抱怨說「給西藏人那麼多錢、資源,他們還是抱怨,不滿意」,話中似說他們就該捱打。我在文章中表示,事情不應該這樣講,也不應該這樣解決。解決的方法應該是雙方坐下來,互相傾聽,平等交流,弄清楚到底訴求是什麼?為什麼會抱怨?之後,在平等權利基礎上來解決問題。就這觀點,這觀點其實是最起碼理性的要求,結果,我未想到會引起這樣大的風波,很多人以為我是支持藏獨、達賴喇嘛。這其實是誤解,我一點也沒有談到這些問題,我更多談的是媒體專業問題。可是,很多人不管這些問題,他們就覺得在這時候應該保持意見一致,不管這一致,從我的專業意見來說是多麼不對。我覺得應該坐下談一談。
後來,事件再有延伸包括有些部門因誤會而產生聯想去調查,我都覺得沒問題,但是,我覺得應該把調查的結論向公眾公開,我到底做了什麼?我除了寫文章,我沒有做任何其他事,哪怕依照國內所謂的一些法律,這也不構成我任何的問題。但是,就是有些人還是覺得我不能再在媒體工作,不能再發表言論,我覺得這是對我個人言論權利的侵犯,也是對媒體新聞自由的一種打壓。」
之後,長平被調離《南都周刊》副總編的工作,两年後,更要被迫終止僱傭關係。究竟誰下這決定?
「報社撤銷我在《南都周刊》副總編的職務,然後,調我到南都傳播研究院做首席研究員,之後到2011年,在這两年間禁止我在《南都周末》及《南方都市報》發表文章,幾個月後就把我辭退,停止簽約。往後,又刪除我網絡的戶口。這系列事情的發生,有很多猜測。報社跟我解釋說,是來自上面的壓力,網絡編輯給我的說法是來自一個部門的通知,禁令!
具體是誰?我也不知道因為這樣的禁令,過往都是幕後操作,黑箱運作的,沒有公開、透明,甚至不留下可查證的文字紀錄。這操作本身又不是現代文明要求的,合符規範的程序,所以,它讓民間有各種傳言。我覺得這種傳言是一種正常的反應,在這些傳言中有指是中央某位負責下的命令,也有指廣東省某位領導下的命令。我個人根本不能確定是誰。他們這樣做必然旌生各種傳言,甚至我自己也難免會猜想一下。但是,究竟是誰作出這具體的決定,我是關心,但不是最關心,我最關心的是希望他們把這程序公開透明。」
究竟他仍留在南都集團時,有沒有人向長平清楚說明他不能做這或做那?下一集,他會進一步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