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会客室:香港人权监察总干事罗沃启谈港人的怨气
2011.06.30
问:近期,香港有点乱七八糟的感觉。单是这个月,我感到民怨沸腾,市民对自身权益被剥夺的不满情绪不断增加。有不少更涉及民生问题,先讲这方面。港人内地妻子在香港入住公立医院生产的权受到限制,由过去处理非本地孕妇的由9800人削减到3400人。其实,这群孕妇受制于中国的一孩政策及对中国境内的医疗系统及技术无信心,负责香港医疗体系的食物及卫生福利局周一岳是否就应该那么简单一刀切减收孕妇?
答:我们觉得非常不合理因为我们谈到「儿童权利」时,并不是在孩子出生时才讲。「儿童权利」打从家庭计划生育、怀孕、生产及产后照顾以致成长等包括其中,这也是权利公约的精神。可惜,香港政府理解这些港人配偶生的子女,最终都会因其父亲是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一定可以取得香港的永久性居民身份,所以,将这些孕妇推在中国大陆身上,要其在大陆生产,结果会对儿童造成很大的不利。在医疗水平照顾方面,香港是否会好一点?孕妇在生产前及其过程,丈夫能否陪伴呢?这其实是十分重要的。孩子出生后,其国内的户口问题;孕妇若早已有孩子在香港出生,她便要中港两地往返,这对孩子的照顾是非常不理想。所以,你可以目睹香港政府的政策前后不一,此外,明显有歧视性,一刀切地把孕妇区分为内地孕妇,在当中不作仔细的区分,这种的决策质素是非常低劣。这亦可反映香港政府的人权思想很恶劣,用一种煽动及歧视的方法把责任推予他人,而看不见自己在香港规划上的缺陷。
人权监察及其他香港的民间组织过去自行进行人口统计时,特区政府竟刻意回避多少港人在中国境内及其家庭状况等。籍此掩饰九七后释法时称有一百七十多万人口会涌到香港的谎言。
这些问题的累积便造成今天政策上,习惯了用推诿的方法来解决自己施政上的缺陷,这是非常落后及不负责任政权的所为。只不过十分可惜的是,现代的香港都市步向这不良的状态。
问:另一民生问题,就是楼宇僭建问题。这问题更同时曝露了香港的官员包括特首似乎对法律的无知之馀,更是官官相卫,对无强大背景的市民就发清拆令,对官员、议员及有乡亲背景的人士就以极大的容忍度处理。这是否反映香港政府在处理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情况时,方谈法治?
答:特区政府自九七年后的运作,跟国内有很多相似之处。其中一个的方式,就是依靠谎言来支撑。在中国境内,你可以目睹很多人挂著红色的板,说著热烈庆祝什么什么,但是,他们实际上心里一点感情因素也没有。挂的人不信,看的人也不信,但是,大家就要挂要看因为这就是所谓社会秩序的基础。
在香港同样有很多问题,尤其是一国两制的问题上,基本上是靠谎言来支撑。政府在处理很多香港人的基本权利时,亦习惯上用很多谎言来支撑,所以,在这气氛下,我对政府官员的不诚实,不感奇怪!
其实,英治年代时,它们用严刑峻法处理,但是,这些法律迄今并没有修改,以达致与时并进,使严苛的得以扫除。
众所周知,香港政府所谓的执法只是恫人,欺负的只是那些不知情或掌握资料不足够的人。我们的政府以讲大话来支捧,且以讲一套做一套,倘再有知道一些法律但仍去违反的主管人员出现,我也不感奇怪。
问:人权当中也包括人民有居住权。香港的楼贵已不是一般人所能承受。可是,香港政府却一直未听民意筑建较廉宜的居屋,引致不少人都指控香港政府的施政向地产商倾斜。你是否认同?
答:是的。香港政府在人民的居住上,一直存在问题。一方面不断向外吹嘘自己做了什么。
住居权是一项非常基本的权利,它与改善生活的权是结合起来的。可是,香港政府只是要解决问题而不是处理权利,所以,很多时是有多少「镬」就去「补」多少;再者,因过去决策上的失误,这个政府就会去回避问题,如董建华执政时,在住屋上施「重药」并没有因应实际的情况而作出调整,因而产生很多民怨。所以,香港政府期后也不敢再碰触,但却没有理解当时实际上失误的原因,其实当时的失误是没有因时制宜,照顾人民的权利,用恰当的措施处理。
迄至问题再不能回避,民怨沸腾,连中央也说这会影响香港的稳定,香港政府方说重建居屋,更当目睹楼价因消息有影响时,就再找官员说建筑需时七年。
其实,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香港政府的政权是建基于什么?它是建基于中央及香港商界同盟而产生的权治。这种管治某程度上依靠中央的指示,另方面是因为小圈子选举。中央实际上亲商人,远民众,这样,他们便会先照顾商人,有些商人更甚至接近中央权力核心的人,他们比起香港政府还要接近中央。所以,这引致香港政府、曾荫权对商界尤以地产界会特别照顾,有不少实际的例子如买卖单位的声称面积尺寸计算跟事实完全不符时,迄今仍没有实际的法律规定。相反,小商贩秤时,他们就会被政府检控。
由于政府政策倾斜于地产商兼害怕他们,引致在居住问题上处于非常被动的位置,这便牺牲了香港的民众,尤其是那些无能力承担私人楼宇,但又超出予公屋入住资格的人。
近期谈到的僭建物,这对作为自用或出租的业主来说,他们可能没太大影响,但是,对依赖天台屋或屋内非法装修的人,他们可能受到更大威胁。所以,清拆僭建物其实是一把两面刀,香港政府一方面解决不守法的问题,但同时伤害无能力自置或入住公屋的人。
这些人很多时都是新移民或小数族裔,他们在财务上都并不宽松,个中原因可能是他们在老家的大学学位并未能获得香港的认可,又或是语言的障碍令人怀疑他们的能力。
语言带有自己的方言并不代表工作能力有问题,可惜他们却因此受到歧视包括工作机会或薪酬。
小数族裔的困难更多,他们的子女在教育上因本地仍以广东话为教学语言,故令他们未能可以从中真正吸取知识,基于此,他们在寻找工作方面会遇上更大困难。香港政府本该在此提供服务,但是,他们的心态却是「额外」做,再者,做的都是表面工夫,并没有真正解决他们的需要及问题。就以报警电话为例,外国的会因应不同语言而设立该语言的专线,但是,香港并没有,再者,在订立反歧视条例时又容许香港政府可以有豁免权,相反,其他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渐渐地使歧视小数族裔的问题变成制度化,这会难于得到改善。
问:近日,闹得热哄哄,更迫到负责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林瑞麟在七.一前三天前,突然间把一直说合法合宪的选举「替补机制」作出轻微修改,你接纳否及估计个中原因为何?
答:我想香港政府推出这套方案最重要的目的是,香港无可能做到一些实际上的公投。触发这件事是因为在政制讨论时,泛民党派认为政府的方案不能接受,限制香港的民主发展,因此,他们向公众寻求支持揭穿政府提出的方案的缺陷。由于香港没有公投的机制因此两个政党联手,以全港五大选区找一人辞职,在补选时利用普选作为政岗,支持政岗就等于支持他们,若非则不会投票给他们,因此,便出现一个变相公投的情况。
这选举后,香港政府便批评它,但归根究底是有这空间容让有变相公投这件事,将来的日子便可挑战到中国,这可能细仔到香港本身的问题如廿三条的立法或重要的公共政策,具争议性的,也可能会有公投。
这对中国带来重大的威胁就是将来牵涉到主权的公民投票表达。这是中国自己人心怯懦的事,不相信自己及不相信香港的市民。我相信大部份香港市民都没有香港独立,脱离中国的意识。中央其实没这需要担忧。
任何人有思想自由,如将补选视为公投,这是他个人的政治主张。这是表达自由,这是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一条,及公民权利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中都好清楚说明,任何人都有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可以包括文字、口头或文艺表演,选举就自必然其中一种,选票可以表达民意。
这些表达是非常有意义,是现代政治生活的一种,但偏偏香港政府或服务的主旨都非常不喜欢这些事。因此,他们挖空心思来妨止是类选举。
七.一游行在即,政府以为自己的一套不会有很强烈的反应,但事实并非如是,很多政治上不活跃的人都会觉得自己的选票无端被剥夺,甚至把我支持的变成支持了另一个党,即使亲国内的政党也觉得不合理,在这些压力下,香港政府要想出一些方法,令到有一定程度的接受,令民意的反感稍为控制一下。但是,香港政府依然有一个很清晰的概念就是即消补选,一旦没有补选便可令到民间公投或变相公投的活动的空间得到压缩。
这是他们的政治目的,但是,这会牺牲了选民基本的权利及表达的权利。政府是次仓卒的立法,亦同样惹起民愤。所以,今次它用尽快解决,望公众事过景迁,不再追究而过关了事,这便是他们暂时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