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耀明評論】施政自設陷阱,慎防由亂入衰
香港特首李家超上京述職,首先要做的不是政治表忠,而是反省自己有否務實從事,做好「由亂及治」的任務?
香港經濟連續三季收縮,今年國民生產總值估計下降3.2%,由治入衰已成事實。特區當局應該如履薄冰,努力維繫跟歐美的關係,重振經濟,絕對不能反其道而行,讓香港成為戰爭販子的收容所。根據外媒上周六(17日)報道,數以百計在烏克蘭上空負責轟炸任務的俄羅斯無人駕駛飛機,不少零件是經一間香港註冊公司(Asia Pacific Links)向美國製造商購買,再賣給俄羅斯公司去裝嵌生產。
報道又引述烏克蘭將領的消息,指這批無人機至今投射二萬枚炮彈,導致每天有二百名士兵死亡。換言之,香港已被動介入俄烏戰爭,當局若不立即調查及行動,也等同大開方便之門,協助俄羅斯完成殺人任務。特區政府還不作為的話,勢必碰觸歐美政府的底線,因此招致制裁的話,則不僅北京蒙羞,香港經濟更是雪上加霜。
不過,李家超的目光都放在自暴其短的政治議題上。例如終審法院否決律政司的上訴申請,維持較早時的法庭決定,讓英國律師Tim Owen代表黎智英抗辯,但李家超隨即宣布,就有關裁決提請人大常委釋法,令案件押後至明年九月才開審。
特區當局希望人大常委會贊同其想法,即不容許外地律師處理國家安全案件。但正如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所指出,特區要求人大常委要解釋《基本法》哪一條,才能得到當局所要的效果,也搞不清楚,因為整份《基本法》早於《港區國安法》三十年前頒布,因此不可能預知三十年後《國安法》的原意,是否不容許外地律師參與案件。
再者,外地律師不得處理國安案件,是申請終審上訴才臨時提出的新論點,但按照法院奉為權威的法律原則,終審法院沒責任處理過去上訴時從未提出的論據,因此拒絕受理。要推翻判決,人大常委釋法的重點,首先是推翻這項法律原則,但此舉未免牽強,也不是李家超提出釋法的目的。
更何況,《基本法》第158條有言在先,人大常委對某條款釋法後,香港法院引用時必須依隨,但此前的裁決不受影響。李家超即使能如願釋法,得到他滿意的結果,也不能推翻黎智英可聘用外籍律師的決定。
問題就來了,花了那麼多氣力,到最後人大常委決定不釋法的話,或者釋法也不能推翻裁決,無疑等於特區當局自證無能。另一可能是由人大常委發揮無邊法力,百分百滿足李家超的要求,制止Tim Owen來港代表黎智英抗辯,但一旦如此,法庭三審的決定都可以推翻,豈非公開張揚香港法治的不堪?
特區當局近日對「谷歌」(Google)的要求,同樣是自設陷阱。當局不滿在谷歌搜尋「香港國歌」,置頂的竟然是「願榮光歸香港」,而不是「義勇軍進行曲」——其實有此一問者都屬於政治不正確,因為香港不是國家,以「香港國歌」搜尋,又怎會彈出「義勇軍進行曲」,正如搜尋東京或紐約國歌,結果也不會得出「君之代」和「星條旗」。當局不妨細讀《國歌條例》,當中列明「義勇軍進行曲」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不會稱之為「香港國歌」。
不錯,「願榮光歸香港」也不是香港國歌,但不等於谷歌要宣揚港獨或者有煽動甚麼的意圖。該曲誕生於超過二百萬人參與的反修例運動期間,是最常用的抗爭音樂,網上不少人把它命名為「香港國歌」,留下文字及影音紀錄,並且海量流傳。「谷歌」按照演算法搜尋「香港國歌」時,也就把該曲列為置頂項目。
特區政府當然視為大逆不道,但若說谷歌牴觸《國安法》或《煽動法》,就不該僅僅是立即刪除,更應該依法辦理予以起訴。如今當局沒有指控谷歌犯法,只要求刪除搜尋結果,谷歌又有何需要不顧信譽,人為干預搜尋結果?但當局若果照搬對付《蘋果日報》的方法,拉人加凍結銀行戶口,還不准谷歌聘用外籍律師,整個執法以至司法過程,相信會是國際輿論的焦點,甚至令中美關係更為緊張,又有必要嗎?最後,谷歌如果撤出香港,財政司長會建議大家堅持不用谷歌的資訊服務,還是為了維護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鼓勵各位努力翻牆好呢?
該做的事不做,添煩添亂卻樂此不疲,特區政府不妨自問:香港究竟是亂,還是治呢?
(以上評論純屬作者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