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普評論】習近平的籠子


2014.11.26

習近平剛執政時,曾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把權力關進籠子。海內外都曾為這句話大聲叫好。然而兩年後,人們沒有看到權力被關進籠子,而是看到批評權力的溫和派知識分子被關進了籠子。

在這些溫和派知識分子中,有推動公民運動的律師許志永,有維吾爾族學者伊力哈木、有人權律師浦志強,有獨立記者高瑜,有營救陳光誠的義人郭玉閃,有香港書商姚文田,有81歲異見作家鐵流等人。最近,又有數十人因聲援香港占中而被拘。他們當中,有的已被判了重刑,如許志永被判4年,姚文田被判10年,伊力哈木被判無期徒刑,浦志強、高瑜,郭玉閃等人也都面臨著凶多吉少的審判。

這些溫和派人士到底犯了什麼罪呢?我們先看看以下幾個案例。

許志永的公開罪名是“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但實際罪名是推動新公民運動,監督中共權力。新公民運動要求賦予農村學生平等權利,要求官員公開資產,試圖通過公民社會來約束權力。這些要求本來符合中國《憲法》,但共產黨把這些溫和而合法的主張看作是對黨的挑戰。

高瑜的公開罪名是“泄露國家機密罪”。早在高瑜泄密之前,所謂的“國家機密”9號文件的內容就已在互聯網上討論得沸沸揚揚。高瑜若獲罪,那些最先披露這些秘密的地方政府和左派,是不是更應被制裁呢?《紐約時報》看到的9號文件版本,被四名接近中共高級官員的消息人士證實,這和高瑜有什麼關系?高瑜的真實罪名應當是,她在國際媒體上發表文章,揭示了中共的黑箱政治,使當局惱羞成怒。

浦志強的公開罪名十分復雜,可能有好幾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尋釁滋事罪”,“非法獲得公民個人信息罪”、“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或“分裂國家罪”。他在昆明事件後在網上發布了一些關於維吾爾族人的言論,成為檢察官起訴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分裂國家的重要罪名。警方已於11月13日將浦案移送檢察院,罪名包括“顛覆國家政權”等。浦志強可能會被重判。

已經被重判的伊力哈木,罪名是“分裂國家”。新華社稱,伊力哈木以“維吾爾在線”網站為平台,利用大學教師身份,通過授課傳播民族分裂思想,蠱惑、拉攏、脅迫部分少數民族學生加入該網站,形成了以伊力哈木為首的“分裂國家犯罪集團”。這真是匪夷所思!一介書生在課堂上講課,就能分裂國家?幾個學生加入網站,就成了“分裂國家犯罪集團”?筆者自從2008年起就開始關注伊力哈木,對他的觀點並不陌生。他一貫反對暴力,不贊同疆獨,努力化解維漢矛盾。這樣的溫和派也成了當局的敵人。

姚文田的公開罪名是走私工業化學品,而真正的原因是,他出版中國異見人士、流亡學者和中共前官員的作品,惹怒了中共當局。鐵流的公開罪名是“非法經營”和“尋釁滋事”,而他的真正罪名是自己印刷一些右派和前官員的回憶錄,及在網上和刊物上發文,批評毛澤東及其他一些中共領導人。

以上六個案例表明,這些溫和派知識分子實際上犯的是思想罪、言論罪、集會罪、出版罪,是批評黨和習近平的罪。當局不能給他們直接定罪,因為這些都是中國憲法保護的,於是他們就用五花八門的名義,把他們統統關進了籠子。

用站不住腳的罪名判這些敢言人士有罪,證明習近平的依法治國只是一句笑話,把權力關進籠子,只是一句假話。習近平口中的籠子,應當關的是膨脹的黨權,而不是批評黨權的人。

習近平在地方任職時曾說過,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黨內高層曾有人贊嘆他有胸襟。現在我們知道,他當年的那點胸襟,已經全然不見。在短短的兩年裡,他下重手整頓的“鳥林”,如今差不多已是萬“鳥”齊喑。

中國朝野都知道,習近平想做一番大事。但習近平現在的視野和胸襟把自己捆綁在救黨保權上,缺少對歷史大勢的正確判斷,故很難成就一番大事。而他對知識分子的迫害,卻難逃被歷史清算之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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