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延海评论:中国监狱医疗制度需要改革
2011.01.24
今年1月14日,北京维权人士胡佳的太太曾金燕到北京市监狱探视胡佳。在短暂的会见中,胡佳突然脸色苍白、头上冒汗,左腹剧痛。胡佳的异常病症,使会见不得不提前结束。曾金燕表示无法得知胡佳进一步的健康情况,为胡佳的健康担忧。
2009年7月,浙江维权人士、异议画家严正学在接到病危通知后提前出狱。出狱前,他已多种疾病缠身,包括心脑血管疾病、血压很高;用他自己的话说,能够活著出来,很不容易。2008年4月,严正学曾经因为病重从监狱医院转到地方医院抢救。
2010年6月,浙江异议作家力虹在病危的情况下才获保外就医,半年后去世。笔者认为,中国监狱监所需要承担起对在押人员的医疗责任,监狱监所医疗工作,应该遵照中国国务院颁发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时,监狱监所需要适时启用保外就医或取保候审的机制,允许对社会无现实危害的在押人员出狱、在家人照顾下接受医疗,监狱和监所需要对保外就医或取保候审人员的医疗提供协助。
2010年8月,河南艾滋病感染者田喜因为参与维权活动被当地政府陷害、羁押在河南上蔡县看守所。田喜的遭遇引起人们对艾滋病感染者在监狱或监所医疗和生活待遇的关注。2004年,中国对艾滋病感染者实现免费医疗和关怀政策,同时建立专门的监狱或监室关押在押的艾滋病感染者。在建立专设的艾滋病监狱或监室,河南省各地政府就曾经威胁当地的艾滋病维权人士,不老实,就把你送到监狱里去。
但是,中国政府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免费医疗和关怀政策,不仅没有惠及在押的感染者,而是感染者缺乏基本的人道待遇,比如田喜在押期间,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物是家人多次催促下政府才予以送达;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专门关押感染者的看守所竟然没有取暖设施;看守所给在押的感染者也是一样地提供稀饭和馒头,缺乏基本营养。
笔者在过去的工作中获悉,在河南省和云南省等艾滋病流行严重地区,感染者在监狱或监所完全没有医疗,更别说关怀和照顾。当感染者病重之际,监狱监所就通知家人办理保外就医、取保候审或就予以释放,而不承担后续的医疗责任。很多感染者出来后,因为长期羁押,并不享受现成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而不符合贫困病人可以获得免费医疗或照顾的待遇,令感染者出监狱或监所后完全失去任何医疗。
中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承诺,“进一步完善被羁押者的处遇制度”,“完善被羁押者生活卫生管理制度和医疗保障机制”,保障被羁押者的权利与人道待遇。但显然,承诺尚未兑现。
笔者以为,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时期,各种政治和社会矛盾激化,许多维权人士和社会人士羁押。或许,问题一时半会难以得到各方满意的处理,但完善监狱和监所医疗制度,防止虐待在押人员,给在押病人提供良好的医疗和照顾,必要时启用保外就医机制,可以更好地体现当政者的人道主义精神,为社会政治领域创造了弹性的空间,避免社会政治矛盾进一步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