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延海評論:北京市獻血新規違反科學和法律

根據中國媒體消息,北京市衛生局頒發新的規定,在推動團體獻血量與地區精神文明考核相掛鉤工作的同時,無償獻血情況也將作為高校師生評優考核指標。筆者認為,北京市推動團體獻血量和精神文明考核掛鉤的做法,以及無償獻血情況作為高校師生評優考核指標的做法,既違反中國《獻血法》,也違反公共衛生科學的原理,威脅中國血液安全,令血液傳染疾病更加難以控制。

0:00 / 0:00

中國《獻血法》第二條明確規定:“國家實行無償獻血制度。” “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北京市獻血和精神文明考核掛鉤以及和高校師生評優考核指標掛鉤的做法,與《獻血法》關於提倡健康公民自願獻血的精神相抵觸。

北京市的做法,也違反公共衛生科學的原理。教育、動員和征集低危險的獻血者,是保證血液安全、預防血液傳染疾病的最重要的一步。找到低危險的獻血者,比對獻血人員進行艾滋病篩查更加重要。世界衛生組織、國際紅十字與紅新月聯合會以及國際輸血協會強力推薦“采用和實施自願和無償獻血者原則”。

讓人們無償獻血,有很多困難,所以需要我們通過大量教育活動來動員公眾以熱心公益的精神來自願定期地獻血,也就是說動員和征集自願獻血者。同時,我們也需要告訴那些已經患有艾滋病等血液傳染疾病的人們不要去獻血,更要提醒那些近期有危險行為而可能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們暫時不要去獻血,因為後者可能因為剛剛染上艾滋病病毒而醫學檢查無法發現。

《獻血法》第五條強調了大眾教育的意義,要求“各級人民政府采取措施廣泛宣傳獻血的意義,普及獻血的科學知識,開展預防和控制經血液途徑傳播的疾病的教育。新聞媒介應當開展獻血的社會公益性宣傳。”

《獻血法》第六條關於“有關單位可以給予適當補貼”的意見實際上和獻血法要求的無償原則及自願原則相衝突。而獻血法第七條雖然提出:“國家鼓勵國家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和高等學校在校學生率先獻血,為樹立社會新風尚作表率。”但是,獻血法第七條無論如何不能理解為獻血工作和精神文明掛鉤或與師生評優掛鉤。北京市衛生局獻血新規違反法律精神,缺乏公共衛生科學原理的支持。

近期,中國各地因為血液自願緊缺,導致衛生部門出現一系列違法亂紀的事情。2010年10月,中國各地出現血荒現像。為此,2010年10月29日,衛生部機關開展無償獻血活動,衛生部部長陳竺、中共衛生部黨組書記張茅率先參加無償獻血。中國衛生部主要領導帶頭獻血,有著積極意義,但衛生系統開展無償獻血活動需要依照國家法律規定。中國《獻血法》第二條規定: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衛生部頒布的《獻血者的體檢標准》對“獻血者體格檢查標准”做出規定,其中對年齡的要求是18-55周歲。而衛生部部長陳竺生於一九五三年,衛生部黨組書記張茅生於1954年,兩人均超出法定獻血者年齡的上限。

2011年9月以來,武漢市臨床用血開始緊張,當地各級醫療機構開展了醫護人員集體獻血活動。2011年12月30日,武漢市衛生局發起了“白衣戰士捐熱血,心系病患獻愛心”活動。根據武漢市血液中心有關人員保守估計,此次活動結束後,在武漢市去年夏季和今年冬季血液緊張時“火線獻血”的醫務人員將達到10000多人。

據悉,本次武漢市萬名醫務人員集體獻血旨在用行動證明“獻血無害”,而一些醫護人員剛下手術台就上獻血車。遺憾的是,武漢市衛生部門發起的醫護人員集體火線獻血,既不符合保護獻血者身體健康的要求,也不符合保障血液安全和預防血液傳染病的要求。

剛剛下手術台就上獻血車的行動,對血液安全構成威脅,為血液傳染病的擴散創造了條件。眾所周知,醫護人員在手術中可能因為缺乏防護而感染艾滋病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乙型肝炎病毒等血液傳染病,但是因為艾滋病病毒感染、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和丙型肝炎病毒感染存在窗口期,剛剛被感染後不久,醫學檢測無法發現感染,因而就可能把上述血液傳染病傳給接受輸血的臨床病人。

筆者認為,中國獻血工作必須嚴格遵守《獻血法》,尊重獻血的無償原則和自願原則,保證醫療臨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獻血者和用血者身體健康。(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