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延海評論:為中國警察和軍人維權

上周末,在舊金山參加大赦國際美國支部50周年紀念大會,介紹機構和個人為中國社會弱勢群體開展人權工作遭遇的困難。期間,人們詢問我,有無可能對中國的軍人和警察開展人權教育。我表示,很難對中國軍人和警察直接開展人權教育,但可以間接的方式實現目標。

2011.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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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軍隊的士兵離開家鄉在外地當兵,特別是靠近城市的士兵,思鄉之親下會尋找老鄉、同學和親友聚會。中國城市裡生活大量的流動人口,如果我們可以對流動人口開展人權教育和人權保護工作,人權思想就會傳播到士兵中間去。

另外,盡管軍人和警察作為中國專制者的暴力工具,對人權侵害負有責任,但同時軍人和警察作為中國公民的各項權利也時常受到侵害,比如超時勞動、被迫執行非法的命令、身心健康問題、家庭壓力、家人土地被征用或房屋被拆遷等。

我的意見是,如果人權組織可以開展針對軍人或警察作為公民或人類成員的權利保護工作,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調查取證工作,提供法律援助,人權組織的聲音就會逐步被軍人或警察們接受,因為這涉及他們/她們本人的利益,這是政府無法控制的。

我過去在工作中就接觸到不少警察權利受到侵害的情況。比如,警察在執行公務時受傷輸血感染艾滋病病毒和病毒性肝炎,但當局一樣不提醒他感染疾病的危險,一樣忽視其賠償和醫療的訴求。也有警察因為性生活而感染艾滋病的,隨後被單位病退,心情郁悶。其實,警察利用職務之便,找小姐或實施性暴力情況並不罕見,其因此患性病和艾滋病的情況並不罕見。因此,開展健康工作和健康相關權利保護工作,就會打動中國警察們的心。人權工作者的遭遇和空間,就會在執行警察的一念之差而出現天壤之別。

軍人和警察中也有乙肝病毒攜帶者、同性戀者、女權主義者、宗教徒、出現精神衛生問題而需要求助的人們。如果人權工作者可以針對軍人或警察中不同身份人士的具體權利問題開展工作,就會得到軍人或警察中不同身份的人們的支持,人權思想因而得到傳達。而當軍人或警察內心出現新的願望之際,執政當局的打壓非但不能成功,反而造成內部的深刻分裂,為社會變革創造契機。

對廣泛人權的關注,也會觸及警察或軍人的利益,因為他們/她們畢竟生活在社會大眾之中,他們/她們的親友關於人權的思想和經驗自然會傳達到警察或軍人的心裡。

所以,我認為,一方面,需要依法監督警察和軍人不得侵害人權和執法犯法,依法記錄和看待警察或軍人的違法亂紀的行動,另外一方面,可以把警察或軍人本人的權益分開來處理,對其作為公民或人類成員,同樣予以保護和尊重。

當然,對執法犯法、犯下嚴重侵害人類罪行的警務人員,一定要依照法律嚴肅處理。但相關處理,需要依照法律和證據,而不是基於仇恨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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