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到媒體關注的有女同性戀者不再被禁止獻血,但男性之間有性行為人士依然被禁止獻血。同時,獻血年齡放寬到60歲。
新的標准規定"國家提倡獻血年齡為18~55周歲;既往無獻血反應、符合健康檢查要求的多次獻血者主動要求再次獻血的,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盡管中國《獻血法》第二條第二款規定"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五周歲的健康公民自願獻血",但衛生部認為,《獻血法》對獻血年齡上限的規定並非強制性條款,新標准將獻血年齡延長至60周歲的規定是與《獻血法》相一致的,並沒有超出《獻血法》對獻血年齡的要求。
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強調了"安全獻血者的重要性"。認為"不安全的血液會危害患者的生命和健康",要求"具有高危行為的獻血者不應獻血",並列舉了"靜脈藥癮史、男男性行為"等具有經血傳播疾病風險的情況。新標准禁止"易感染經血傳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如有吸毒史、男男性行為和多個性伴侶者等"獻血。新標准變化之一是不再禁止女同性戀者獻血,同時不再禁止沒有發生男人之間性行為的男同性戀者獻血。
新版獻血者健康標准有了一些積極的發展,但依然存在不少問題。
為避免人們通過獻血來查驗自己是否感染艾滋病病毒,新標准就"獻血動機"提出"無償獻血是出於利他主義的動機,目的是幫助需要輸血的患者。請不要為化驗而獻血。國家提供艾滋病免費咨詢和艾滋病病毒抗體檢測服務,如有需要,請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系。"
新標准規定了"具有高危行為者故意獻血的責任",規定"獻血者捐獻具有傳染性的血液會給受血者帶來危險,應承擔對受血者的道德責任;"而"高危獻血者故意獻血,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但是新標准出現了一些自相矛盾和定義不清楚的問題。
比如,一方面提出"獻血前健康檢查結果只用於判斷獻血者是否適宜獻血,不適用於獻血者健康狀態或疾病的診斷。"同時規定"血站將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艾滋病病毒感染等檢測陽性的結果及其個人資料。"
再比如,對"高危行為"定義不清楚,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前後使用"靜脈藥癮史"和"吸毒史",而兩者差異很大。並非所有吸毒行為會導致血液傳染疾病的情況,只有通過靜脈注射藥物才會傳播血液疾病。青年時代偶爾用過大麻或晚會藥物,就終生不能獻血,也是恐怖的事情。
新標准對"多個性伴侶者"缺乏定義。在一生中有多個性伴侶者,還是同時有多個伴侶,或一個限定的時間內有多個伴侶?沒有規定。如果一個配偶去世而再婚人士也被定義為"多個性伴侶者",就會顯得非常荒唐。
盡管中國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有了不少重要發展,比如更加重視需要被禁止獻血或暫緩獻血的行為因素,但鑒於編制新版國家標准的專家多為醫學專家,缺乏對人類行為復雜性的理解,標准中依然存在很多模糊和有待澄清的問題,有待於中國衛生部門在工作中進一步改善獻血者健康標准。(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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