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中華精神科學會出版第三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准》時對外宣稱,中國不再統一地把同性戀性傾向視為疾病,認為同性戀或雙性戀性傾向"從性愛本身來說不一定異常",但認為"某些人的性發育和性定向可伴發心理障礙,如個人不希望如此或猶豫不決,為此感到焦慮、抑郁,及內心痛苦,有的試圖尋求治療加以改變。"為此,中華醫學會的這個分科學會在其疾病分類中依然保留了"自我不和諧"的同性戀和雙性戀。
根據中國第三版精神障礙標准,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對自己性傾向滿意,所謂"自我和諧",其性傾向就不是精神障礙。相反,如果同性戀者或雙性戀者對自己性傾向不滿意,不接受或出現矛盾痛苦的心情,所謂"自我不和諧",其同性戀或雙性戀性傾向就屬於精神疾病治療的對像。
中國精神疾病診斷標准嚴重落後於世界衛生組織1992年頒布的第十版國際疾病診斷標准。世界衛生組織在該版標准中明確聲明性傾向不是一個障礙。同時,盡管世界衛生組織保留了自我不和諧的性傾向這個精神障礙概念,但認為自我不和諧的性傾向情況可能出現在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異性戀者身上。
中國精神衛生團體對同性戀混亂的認識,帶來了一系列嚴重的後果,包括醫療機構和心理咨詢機構向前來求助或求醫的同性戀者提供毫無科學依據的、並可能是傷害性的治療。
近期,中國微博上報道了多起同性戀者被錯誤治療的情況,包括上海某醫院為求醫的同性戀者開出了2000元藥費的處方,而毫無證據支持這些藥物可以治療性傾向並且無害;北京某心理咨詢機構宣稱對同性戀者的轉換治療成功,而這些治療成果根本沒有經過同行專家的評議;重慶某心理咨詢機構宣稱治療成功多個同性戀者,並開出上萬元的同性戀心理治療方案。
目前,在美國,心理衛生團體,包括精神病學會、心理學會和咨詢學會,普遍認為同性戀性傾向是正常的,不是心理疾病。同時,這些精神衛生團體普遍認為,外力不能改變人的性傾向,而且試圖糾正同性戀性傾向的治療是有害的。這些團體普遍認為,同性戀者出現的心理衛生問題,更多是外部壓力造成的,而不是性傾向本身帶來的。這些團體並且發布公開的政策聲明,支持同性戀者享有平等的公民權利。
筆者以為,中華精神科學會需要盡快修改現行的精神疾病診斷標准,參照美國精神病學會和世界衛生組織相關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注准,從疾病名單裡刪除"自我不和諧"的同性戀或雙性戀。中國精神醫學團體和心理學團體需要加強對同性戀和心理衛生的研究,並依照國內外的研究成果,指導其會員的心理衛生服務工作。同時,中國精神醫學團體和心理學團體需要出台相關同性戀心理衛生服務的指導意見,規範精神病學家、心理學家和咨詢師們的心理衛生服務工作。(自由亞洲電台粵語部評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commenta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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