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延海评论:输血艾滋病感染者需要心理卫生服务
2011.11.21
中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八条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展与艾滋病预防、诊断、治疗等有关的科学研究,提高艾滋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和支持开展传统医药以及传统医药与现代医药相结合防治艾滋病的临床治疗与研究。” 艾滋病防治条例完全不涉及从社会科学角度研究艾滋病问题,就是上述生物医学模式的佐证。
仅仅从生物医学角度来研究艾滋病,将无法了解人类的行为和精神卫生状态,而行为和精神卫生状态对预防艾滋病传播和病人积极获得医疗至关重要。中国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无知的挑战。
一旦被诊断为艾滋病病毒感染,感染者时常出现很多心理问题,需要良好的艾滋病咨询和心理卫生服务。特别是对于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人,心理创伤尤为严重。
1990年中后期,中国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因为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人。因为医院一般不会主动告知输过血的人来检查艾滋病,因为医院不愿意承担输血传播艾滋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责任,所以感染者往往自己并不知道自己被感染,出现健康问题后,往往到处求医,最后病重后才被发现已经感染艾滋病。很多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受害者在发现被感染后,同时发现配偶和孩子也被感染,幸福的家庭被毁灭,内心的痛苦和愤怒是强烈的。
输血艾滋病感染者因为缺乏心理预期,当病重后被发现感染艾滋病,一般心理难以接受,倾向于采取法律行动要求医院赔偿。法院通常不给立案,病人得不到赔偿,往往导致一些病人出现极端的行动,以死抗争,比如威胁要火烧医院、在政府门前威胁自杀、威胁恶意传播疾病等。
失去其他的亲人,比如妇女分娩前后输血感染艾滋病的,往往孩子也被感染。目睹孩子的痛苦、疾病和死亡,母亲的心都要碎了。
被发现感染艾滋病后,如何适应工作的环境,如何适应在家庭中的角色,如何处理歧视问题,也增加了人们的心理负担。
很多输血感染者在法院不立案的情况下,走上来北京上访的道路。在上访维权过程中,不被政府重视,问题得不到解决,乃至受到迫害,被关黑监狱、拘留、劳教,加剧人们的痛苦,恶化人们的心理卫生状况。
一些感染者从监狱和看守所出来后,心理状况更加恶化。艾滋病病毒可以直接伤害人的神经系统,引发精神卫生和行为问题。长期的药物治疗,家庭生活中的禁欲,引发很多心理问题。
中国应该加强艾滋病相关的心理卫生状况的研究,为感染者提供心理卫生服务,帮助感染者获得积极的治疗,同时采取措施预防艾滋病的传播。但是遗憾的是,中国政府却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出现心理卫生问题的人们看成潜在的威胁,采取监控措施管制感染者和心理出现问题的人们。今年以来,中国政法委领导多次在讲话中提到精神卫生相关的社会管制和艾滋病感染者的管控机制。
笔者认为,面对心理卫生或精神疾病、艾滋病问题,中国政府应该加强相关社会科学的研究,加强心理卫生服务,用人性化的方式来处理相关问题,而不是把人监控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