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言猶在耳,今周好想介紹一本好書,主題跟新聞自由同樣有直接相關。這本書的名字為《第四種權力》,副題為從輿論監督到新聞法治。作者昝愛宗及許知遠等。倘聽眾有留意本台的新聞報道,相信不難聽聞昝愛宗的名字,因為他除了曾是一名媒體記者外,更是一名敢於批評體制的媒體工作者;至於許知遠,更是一名思辯能力強的媒體青年。
《第四種權力》全書分為九章,分別有「法治必行」、「新聞正義」、「中外新聞洞察」、「職業化進程與良知」、「改革尖兵」、「近代報人報業」、「權力的異化」、「暗箱操作--內幕曝光」及「開放時代」。最後一章更有附件,刊載了一名赴笈海外的中國青年親函當年國務院總理朱鎔基,要求作出多方面的改革,其中一橫是體制的改革。
青年敢於致函予總理,源於朱鎔基當年也曾提出輿論監督,情況跟現任總理溫家寶一樣,可是,數年過去了,究竟輿論監督真的做到嗎?
在《第四種權力》中,作者其實很踏實地陳述中國境內媒體的制度及狀況,亦羅列了大量理論性的資料,作者的思辯理論則未因良久接受中國固有的新聞學的理論所熏陶,採納的卻是西方的新聞學理論。不過,作者並未因此而有任何尖銳的批判,相反,就是一本紮紮實實陳述新聞界中眾多問題的一本好書。
無奈,一本沒尖銳批評的書,成功獲得主要出版小數民族的書的出版社民族出版社印發後,卻避不過中宣部的「五指山」,令這本書又成為中國禁書系列之一。昝愛宗相信,書被悉數收回跟書名有關。
他說:“中宣部的人看見書名「第四種權力」比較過敏,所以,它就要出版社針對這些書的發行,要求在市場上收回。主要是名字,內容應該沒有什麼特別反動的地方。”
昝愛宗在書中指,中國媒體其中一個大問題就是有償新聞,這問題縱使已有眾多討論,即使一九九七年中宣部、廣播電影電視部、新聞出版總署及全國記者協會聯合發出《關于禁止有償新聞的若于規定》十項,但是,時至今天問題仍在,昝愛宗更指問題常見於官方媒體,只不過,今天不單是記者收錢,媒體自己也接受企業等以廣告名義的款項,把一些對企業等造成負面影響的報道蓋過了。
他認為,要修正這問題的方法,除了是容許媒體真正市場化,透過公平競爭,把新聞做好吸引民眾閱讀外,亦應該讓所有記者不論是編制與否,都能得到可維持生計的工資,記者自然毋須再為拉攏廣告賺取謀生的費用。
至於,由朱鎔基總理至溫家寶總理都曾開腔說要有輿論監督,但是,從尋常日子裏不時發生一些個案不能報道,又或中宣部特別就某些個案下令不准報道時,不難令人質疑若人民沒有真正的言論自由時,媒體又豈能履行輿論監督的本份?
所以,昝愛宗認為要真正實踐輿論監督,中央政府便要返回本位,先從體制改革開始。
他說:“你沒有真正的憲政,哪有新聞自由、公民權利,記者的採訪權也只不過是一種名義上的權利,但實際上沒有。”
有了體制改革,之後方可談《新聞法》的立法,否則,在現階段立法,只會更窒礙新聞自由,更約束記者的監督權及採訪權,令現有的情況更加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