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雲書評:姚監復與《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

倘若聽眾有留意本台的新聞時,應該不難聽到原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姚監復出版新書的新聞,因為當中央政府知道這本書出版後,極為緊張,可能因為這書談的是六四事件及一起貪腐案件,主角正是1989年出任北京市市長,現成為階下囚的陳希同,中央要求姚監復停止出版不成功後,更一度試圖阻止他上周與資深媒體人高瑜到港,因而引起海內外媒體追訪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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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雲書評:姚監復與《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
劉雲書評:姚監復與《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

究竟這本書何以令中央神經繃緊?今周跟各位聽眾介紹的書正是這一本,它的名字叫《陳希同親述眾口鑠金難鑠真》。

著述者是姚監復,1932年在江蘇南京出生,父親是國民黨軍人,母親則是小學教師,1949年他在哈爾濱工業大學讀書,1957年畢業後,被分配到中國農業機械化科學研究院工作。文革期間他一家遭受到了嚴重的衝擊。1982到1989年間,他出任中共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國務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任研究員。1992年任農業部農村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

姚監復撰寫此書時,曾與陳希同八度對話,但主旨是两個,一是陳希同在六四事件中的責任,其次是他1989年因貪腐被判入獄16年箇中是否有冤獄之嫌?在看罷整本書兼在不同場合聽到翻閱此書後讀者的一些感受,無巧不成話,彼此都有著同一個強烈的感受是,陳希同為自己在1989年六四事件中卸責,同時間為自己的貪污案進行控訴和辯解。

陳希同在書中形容自己是個書獃子、不願走門子,又說"不喜歡搞什麼私人關係、人際關係。應以忠厚、恕道待人,自己追求清高,認為那種不正常的關係卑鄙。願意永遠做一個書獃子,不願當小人,政治小人。",對於上層權鬥的事更是複雜,但就以一句"主疑臣死"四個字回應江澤民對他是否有懷疑的提問,作為回應。陳希同與江澤民之間的傳言,其實都甚精彩,書裏陳希同陳述,"我確實沒有像傳說的那樣,去收集江澤民在上海的什麼材料,向薄一波告狀,薄一波把我的告狀信交給了江澤民,因此,江才整我。"

至於,六四凌晨軍隊進北京城之事,坊間傳聞說鄧小平是誤信北京市領導人,指北京市領導人"欺上瞞下、謊報軍情",不過,陳希同否認並認同趙紫陽的見解,書中陳希同說"鄧小平的政治判斷能力極強,資訊來源和管道很多,是不會被欺騙和上了'謊報軍情'的當。"陳希同又說,自己無端被貫上"戒嚴指揮部正指揮"的名稱,而向中央上報學生運動的簡報,他更形容自己儼如扯線公子,自己只是按已預備的報告書讀出來,他之前毫不知道內容,一個字,一個標點也沒有改過。簡言之,陳希同在六四事件中就好似一名傀儡。

這些辯詞,引起不少異議聲音,其中一人便是資深媒體人高瑜,她在六四事件中自己與其餘5名報社同業惹上牢獄之災,認為是與陳希同有關,認為陳希同只是為自己開脫罪責,更認為姚監復不應執著於陳希同是否"正指揮"之名等。

但是,姚監復為何那麼緊張於陳希同是否"正指揮",相信跟他曾跟已故中共總書記趙紫陽有一面之緣有關。"我在2004年3月與宗鳳鳴去見他,我問:'紫陽同志,六四是否一場政變?我知道一些事,我懷疑。'他說:'我不能這麼說。'"

當趙紫陽病重臥在醫院時,他跟宗鳳鳴提及姚監復向他發問的問題,宗鳳鳴向姚監復轉述趙紫陽的說話說:"現在我病很重,請你告訴姚監復,他可以調查。"

姚監復認為這麼一名老人在病重時,仍想起自己曾經的提問,他一直放在心上。直至,看見《李鵬'六四'日記》,他相信,那是一場政變,且是武裝政變,只不過,他需要細節,所以,他找陳希同。姚監復說:

"李鵬出《李鵬'六四'日記》當中透露的訊息,我覺得是一場政變,因為,李鵬說:'李先念、陳雲、鄧小平在八九年前,若八六至八八年間,每年春節在研究怎麼樣讓總書記趙紫陽下台?'還有在八八年人民大會堂的休息室時,向鄧小平講:'應該趙紫陽下台。'鄧小平說,他未有考慮合適的人選。如果,你們幾位老人想把總書記搞下去,這不是有計劃、有組織、有領導及有綱領的政變嗎?武裝政變是鄧小平跟李鵬講的,本來說,馬上開中央委員會,李鵬講,三、四天就可以開了,鄧小平講不行,等軍隊進城以後,比較有把握,不要讓別人來干擾,這就是武裝政變。我想這两個事實就可以定性,武裝政變!"

北京市市長掛上北京戒嚴指揮部正指揮的名稱,姚監復認為是掩蓋軍事政變的實質。至於,陳希同的說話是否可信?姚監復以堅定的口吻說:"他並不相信陳希同是藉此為自己開脫罪名"出版人《新世紀出版社》負責人鮑樸更認為,書的內容都是陳希同親自的講法,自有其參考價值。

其實,書出版前還有有些枝節,就是陳希同一度要求用"知情者"來替代自己的名字,書的刊出更是一拖再拖,不過,不是有關當局或出版商,而是陳希同本人,因為他說要等待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就其個案的上訴作出決定,但是,這場上訴已等了3年時間,較法規所訂1年內便要有決定的承諾,相差甚遠,因而引致姚監復不惜把自己的前途也押上,願意承擔新書出版的責任。

中國公民是否真正可履行中國憲法第35條說,人民享有言論自由、出版自由的權利?相信在此書出版前後發生的小故事,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