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逃犯條例》寒蟬效應 社工憂墮「失蹤者」行列

2019年5月,本港社福界多個組織成立「社福界反送中聯席」,並發起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Facebook圖片)
2019年5月,本港社福界多個組織成立「社福界反送中聯席」,並發起聯署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香港社會工作者總工會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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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對社工及非政府組織的打壓行動升級,上月在短短兩星期內,至少有4名內地社工無故「被失蹤」,掀起一片「白色恐怖」之時,香港社福界亦憂慮自己會可墮入「失蹤者」行列,最近聯署加入反修訂《逃犯條例》,擔心為公義發聲而誤觸中國政府「紅線」,尤其大部分社工當年積極參與佔領運動被秋後算帳。(覃曉言 報道)

香港政府硬推《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將於下周三(12日)恢復二讀辯論,引起社會不同界別爭議不絕,本港59名社福界選委上月亦全體發表聲明反對修例,並成立「社福界反送中聯席」發起聯署及落區宣傳。一班社工認為,修例對行內帶來深遠影響,如前線社工日後在爭取權益及追尋公義時,極有可能受到掣肘;甚至過去在內地參與服務工作,如曾替居民向當地政府反映意見,會否被安插罪名,秋後算帳。

社福界選委、資深社工許麗明向本台表示,行內更大的憂慮是難以再分享對自由民主的想法。她指,行內本身早已被要求「維穩」,但當年仍有很多同業私下參與佔領運動,為被捕者提供輔導及支援,又向學生分享個人想法,一旦通過修例,相信很多人會被逼噤聲。

許麗明說:其實是寒蟬效應,2014年佔領運動的時候,社福界投入了很多同事自發性參與後援工作,(社福界)本身已經要很克制,不能參與太多倡議或者維權工作,可能會個別向一些小朋友或學生,分享自己對自由和民主的想法,但接下來若通過修訂《逃犯條例》,我們會否要噤聲,其實我們不敢肯定。

許麗明又指,不少香港社工礙於在內地工作,早已「自我審查」,絕不談及敏感話題,若修例後,恐這股「審查」風氣蔓延至香港,尤其很多社工常為新來港人士、跨境學童及雙非學童提供服務,當中的對話內容會否被傳返內地,引起不必要的麻煩。

【 2019年,我成為一個逃犯 】 2019年2月,林鄭月娥政府強推逃犯條例修訂。假如惡法通過... 與弱勢同行,將會成為罪名; 自由創作,將會成為罪名; 宣揚民主,將會成為罪名; 改革社會,將會成為罪名; 反抗,就是罪名。 2019年,我們還有一絲希望 你,會如何選擇? ——————————————— 反「送中」大遊行 2019年6月9日 / 下午02:30 維園草地 遊行至 立法會 ——————————————— ► #反送中 #69遊行 #反抗 #撤 ► #維園草地出發 #記得帶水 ► #Share比你嘅朋友

另根據本港《社會工作者工作守則》列明,社工須維護人權及社會公義,有需要為民發聲,與內地的文化背道而馳;加上社工有責任保障個案受助者的私隱,即使個案人涉及違法行為時,社工仍要保障其權利,但社工會否被指觸犯協助、教唆或煽惑等的罪名,恐隨時觸及「紅線」。

許麗明說:我們社工可能要尊重個案人,或要尊重他們的私隱,這些於社工守則已經存在,但若多加一條(逃犯條例)有機會因為我們不知道犯了甚麼問題,可能是叛變、教唆別人,甚至曾有些(個案)人重婚,如果有這些事發生,而我們並非不知情,但又不清楚其過程,會否就被指教唆、唆使或煽惑他人(犯法)。

香港社福界對修例帶來「犯法」風險,其實有跡可尋。近年中國政府對勞工維權人士和社工等NGO的打壓行動升級,自去年7月深圳佳士工運事件後,內地政府機關更加提高對社會組織的整肅力度。

今年1月,5名勞工維權工作者在深圳遭警方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逮捕後,又有網媒「新生代」編輯危志立等3人,因協助塵肺病工人維權,分別在深圳及廣州,涉及尋釁滋事被拘押,之後情況更趨惡劣。

上月在短短半個月內,至少有4名內地社工無故「被失蹤」,包括深圳「清湖社區學堂」的社工李長江、北京「希望社區」的社工李大君、以及廣東木棉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旗下「Hope學堂」的創辦人梁自存,同於上月8日被警方拘留,並遭搜查辦公室。其餘一人則是廣東木棉社會工作服務中心社工、北大社會學碩士童菲菲,被指於上月22日晚上透過微信發出工作訊息後,自此失去聯絡。

該四名被失蹤人士都是社工或社會系大學畢業生,長期關注基層工人或女權議題,並投入社工行業多年。他們所屬的機構,都有向當地民政部門正式註冊,是合法的非政府組織,更獲得共青團、婦聯,以及當地政府、政法委的長期資助,故接連發生「被失蹤」事件,令人感到難以理解。

本台曾嘗試聯絡該些機構查問最新消息,但有關電話都無人接聽。

在大陸人權NGO工作過十餘年的李平稱,由於內地對社區服務需求殷切,故政府對提供教育、扶老等服務的NGO,一直抱持寬容態度,但絕不容許涉及人權、法治等工作。最近「被失蹤」的社工所屬單位,過往多從事勞工服務,亦與當地政府合作,如今遭受打壓,反映中國政府對NGO的「紅線」收窄。

李平說:這個變化呢,實際上還是一個非常明顯的信號,是說中國政府為了維穩,為了確保她的政治安全,它實際上已經愈來愈不在乎NGO的工作性質、工作方式,到底是所謂敏感的,還是溫和的;是主流的,還是邊緣的,也就是說NGO在他們的眼裏,可能愈來愈被認為是不穩定因素,被認為是異己分子。

李平又指,暫時很難預測香港修訂《逃犯條例》造成何等程度的影響,但台灣社工李明哲前年被大陸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判刑,基於有此案例,不排除香港社工日後也會面臨起訴,值得高度關注。

李平說:對於香港的社工和NGO來說,真正的風險是來自於《逃犯條例》的修改,現在我們很難去預測香港《逃犯條例》的修改,會不會使得曾經在大陸工作過的香港社工和NGO人士被秋後算帳,但是從中國政府一貫的作風來看,這種可能性是很大的,比如說前幾年(2017年)台灣社工李明哲在中國大陸被判刑。

經常返內地工作的香港資深社工黃國基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目前在內地工作的香港社工有約100人,大多從事督導及培訓,又或被服務機構派到內地,但香港機構在內地提供服務亦非易事,近年內地當局更見收緊,限制多多。

黃國基說:上面(內地)的服務單位其實跟很多不同部門,他們需要掛靠一些部門,有些部門因是比較敏感的部門,例如宗教局、維穩辦,中途試過有些服務本來是沒問題的,但因駐粵要掛靠機構與敏感部門,其實他們看到(我們機構)有基督教三個字,已經不用我們上去(到內地)了,即內地整個法則很不同,就算他們自己不同的機構,也有不同的限制,或他們自己關心的不同條件。

今年初,中共中央及國務院公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鼓勵港澳與內地社會福利界合作,及推進社會工作領域職業資格互認,加強粵港澳社工的專業培訓交流,有部分社工更加疑惑通過修例後,促進中港合作,恐埋下更多陷阱。

現時在廣州工作的黃國基則認為,香港社工在內地以督導為主,較少接觸當地服務對象或從事勞權高危的NGO,亦深知不能倡議社會運動,否則在內地已被拘。但他知悉部分香港社工確會協助當地勞工階層,他們會否遭到清算,則難以估計。

他又稱,內地當局大多容許一般的家庭或青少年等輔導服務,但近年多加了指導性要求,如機構辦活動須新增「黨群引領」,變成「黨群服務中心」,讓民眾看見黨員作出社福貢獻,實際等同外宣工作。

黃國基說:他們愈來愈多指導性行為要你跟隨,但以前純粹在服務角度,自主性會比較大,最近一、兩年新增要求一些服務,要使用他的名詞是「黨群引領」,即有關服務要加入黨員去幫忙,讓市民看見黨員的貢獻,內地很明顯是辦社福活動時,拍照比活動更重要。

香港社會工作學生聯會外務副會長戴諾言則不諱言,作為社工學生,看到內地政府近年對當地社工大力打壓,會對行內前景感到憂心。

戴諾言說:中國已經開始用不同方法去滲透、赤化香港的時候,我們都會擔心,尤其香港社工經常辦倡議行動,或為自己的服務使用者去爭取應有權益時,會不會因為爭取權益,就變成中共的「眼中釘」,令他們不敢這樣做,或最後受到更大的打壓,可能會令社工學生將來當社工時,擔心不敢再為公義而發聲。

她續指,港府近日提出修訂《逃犯條例》,更令部分曾到內地交流或參與服務的社工同學憂慮自身安全,不少同學已透露不會再到內地參與社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