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反腐被指“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2015.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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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政府日前公布有關官員親屬不得經商的規定。有商人和訪民認為,政府出台的反腐措施,往往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成效不大;亦有前官員和學者認為,要依法執行,追究貪腐官員和家屬,否則有關規定,只是流於形式。(潘加晴報道)

在廣東從事出口貿易的港商李先生對本台表示,過去十多年在大陸做生意,見到不少貪腐官員,中央也多次頒布過類似反腐文件,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成效不大。在幾年前,他聽說一名朋友家屬用三百萬元買了個交通部分局隊長做,不到半年已歸本。一些廠家為了拿到政府合同,都要花錢給官員好處。

他說:(大陸)有誰不貪?不過我們做貿易沒有受影響,但一些廠就花了很多錢。現在不可以名正言順(請官員)食飯,我有一間廠就花了三、四百萬元在其廠房天台建了一飯堂,請了廚師,請高官過來(食飯),入廠很難抓,高官被人拍到入廠,可以說是巡視業務考察,他們食一頓飯都五、六萬元。

上海訪民朱金娣表示,上海新建的商舖都是由這些官員的家屬壟斷,普通市民根本買不到。而且當時執行強拆老百姓民房和商舖的人員,現在都已升官發財,因此當局是不會解決訪民問題。她認為,所謂的“禁止官員親屬經商規定” ,只是當局一貫“欺上暪下” 的做法,不會認真執行。

朱金娣說:我從來就沒有相信過,他們都是騙騙人。他們以前說要跟老百姓減稅,上面要減稅,下面就加老百姓的稅,還加得很厲害。他們說要維穩,對老百姓打壓就更加厲害,所以我不相信,上面說得很好聽,下面做跟上面是兩樣,他就是兩套,所以我真的不相信。

她說:他們截訪的錢哪裡來?他們從國家財政拿維穩基金,找了一批維穩工作人員,通過截訪來申請維穩基金,拿這些錢來買官賣官,現在坐在位置上都是以前截訪的人,他們會跟我們解決問題嗎?不會解決,我不相信的,現在坐在主要位置的是以前從一般性的截訪,做到科長、主任,以前搞動遷的,現在做政法委書記,都是這些的人坐在位置上。

衛生部退休官員、原中國健康教育研究所長陳秉中表示,中國官場腐敗已是普遍現象,中央過去十多年來,多次推出類似的禁令,但最終都變成一紙空文。他認為,中央必須要加大反腐力度,追究和嚴懲貪腐官員和家屬,否則難以杜絕以權謀私,官商勾結的情況。

他說:事實很多靠這個已經發大財,真正這些大老虎的家屬都是跟官商勾結在一起,反正就是一個措施就是,真正要徹底解決問題,還是要加大反腐力度,如果不反腐,這個還解決不了。再一個是現在很多人已佔了便宜,很多行業都被這些大老虎壟斷了,中央要真正下決心才行。現在已經靠這個發大財的這些人,應該通過反腐得到制裁,這是一個。第二個是現在有經商的人要自己揭露,退出來,有貪腐現象,現在應該被揭露出來。如果你不揭露,不罰他,是沒有辦法杜絕這個問題。你今天提出這個問題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問題,但這只是腐敗當中其中一個現象,買官賣官也是腐敗,都跟高官連在一起... 這是普遍現象,都是這樣。

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就認為,沒有司法獨立,依法執行,任何反腐規定,都只會是流於形式,難達到目標。

他說:這個規定有積極意義,但最終做起來有可能出現很多問題,他是不是會嚴格執行?因為現在中國的法治是不健全,司法機關、法院都被共產黨統一領導,所以在這個情況下,是不是真的有效,這個要看未來發展。我估計這裡面可能會碰到很大阻力,這個反腐敗很重要有法治,另此司法人員也有關係,他不認真執行,你再好的規定,也流於形式。

5月5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公布並實施《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領導幹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的規定(試行)》,規定上海市級高官的配偶不得經商辦企業、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上海經商辦企業等。

《規定》所稱市級領導幹部包括上海本市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中局級副職以上(含局級副職,下同)的幹部;上海市人民團體、依法受權行使行政權力的事業單位中相當於局級副職以上的幹部;上海市國有企業中的市管領導人員。

《規定》要求,領導幹部應當按照本規定要求,將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情況向組織作專項報告。同時,應當在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上進行明示。對相關情況也要進行檢查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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