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12日10日)是國際人權日,香港近年人權狀況急促下滑受到廣泛關注。2019年,香港民陣仍可舉辦「國際人權日遊行」,但今年,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國際人權日前夕被捕。華府的共產主義受難者基金會,將香港每況愈下的的人權狀況與新疆、古巴同委內瑞拉相提並論。對於不少香港的抗爭者,投奔自由唯有選擇「逃亡」,到外國尋求政治庇護。本台記者專訪了在美國、英國及德國申請政治庇護的港人,了解他們在出走他鄉的心路歷程。到底留低難,還是離開更難呢?(胡凱文 報道)
美國申請者:孤身流亡,一切不再熟悉
反修例參與者阿Y(化名)今年18歲、剛剛考完中學文憑試,在家人安排之下,5月隻身來到美國加州,在當地支援逃亡港人組織協助下,於2020年8月提出政治庇護申請,正等待美國當局面試。阿Y表示,在香港曾經被捕,及後「踢保」成功。由於刑事案件沒有起訴期限,警方有權在任何時間再次將他起訴阿,家人擔心阿Y有再被捕的風險,於是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把他送出國外。
阿Y說:一定有這種(掙扎)的感覺,就是我好似做了「衰仔」,覺得我好似為了自己,拋開香港,我會有這種想法。我真的很掛念香港,很掛念家人,很掛念朋友,仍然看到香港有抗爭活動,但我又不能參與,只可以拿著手機留意著,有時會覺得自己好似有點沒用。
除了內心掙扎,生活更為逼人。眼前的問題是,以旅遊簽證入境的阿Y,暫時未能夠合法在美國工作。美國的政策沒有向政治庇護申請人提供生活上的支援。阿Y坦言「流亡者不會帶同家人,生活起居所有事情都是自己處理,雖然有其他香港人幫助,但是很多事情都要自己作主,要自己面對,不會再像香港般熟悉,所有事都完全不同。」但他仍然無悔抗爭,在美國期間亦繼續參與加州的港人集會,聲援香港的民主運動。他說,未來希望以過來人身份幫助其他逃亡的香港人。
本台曾向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查詢香港人在美申請政治庇護的情況。對方回覆指沒有香港的數據,因為香港申請人一般會被歸類為中國人。根據美國國土安全部(DHS)2019年的年度報告,2019年來自中國的政庇申請人數有9640人,僅次於來自委內瑞拉及危地馬拉的申請者人數。而獲批政治庇護人士的國籍,以中國籍最多,總數達7478人。換言之,中國籍(包含香港)申請者的成功率達77.5%。
英倫申請者:可以呼吸自由空氣
比起阿Y的辛酸,年僅19歲、逃亡到英國的劉康,在生活上相對較穩定。他在6月底《港區國安法》實施前赴英,隨即在入境時申請政治庇護,並獲當局即時安排食宿,但基於安全,他不願意透露居住詳情。一個月後,香港傳來警方以《港區國安法》通緝他的消息。劉康指,這樣證明他的離開是正確。
劉康說:現在這個垃圾 香港政府,已經用到國安惡法來通緝我,所以好明顯,如果我當日沒有及時來到英國,申請政治庇護,那麼我今日就會被這個垃圾 香港政府迫害,包括拘捕、控告以及監禁。在英國,我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氣,我可以享受言論自由,我可以自由表達我的政治觀點。
劉康在2017年一次與林鄭月娥合照時,高舉「香港獨立」標語,同年在立法會提出修改議事規則期間,於立法會附近的連儂牆因藏有未組裝完成的BB彈槍被捕,2018年他被判罪成,其後上訴得直。去年香港抗爭風起雲湧,劉康到過英美的駐港領事館請願,要求制裁親共人士,他亦曾出版主張香港獨立的書籍。他相信,自己早已被針對,非走不可。
劉康亦誓言「香港是我的家,我永遠不會遺忘我的家園,就算流亡在英國,我依然會為香港人的自由以奮鬥」。劉康現時積極在國際舞台為港人發聲,曾經聯同鄭文傑致函美國國務卿蓬佩奧等外國政要,呼籲將更多中國官員列入制裁名單。
鄭文傑:獲批政庇印證被「政治迫害」
2020年,首位獲得英國政治庇護的香港人則是鄭文傑,他去年12月底在倫敦向英國內政部申請政治庇護,今年6月底《港區國安法》推出之前數日獲批。
鄭文傑原為英国驻香港总领事馆雇员,去年8月反修例運動期間他離奇「失踪」。他向本台憶述去年被大陸指涉嫌「嫖娼」行政拘留15日後逃出中國,輾轉經台灣到達英國,過程不算順利。鄭文傑說,選擇離開,一來擔心自身安全,二是當時的大環境令他感到有使命向英國說明港人被政治打壓不容易。他說,政庇申請經歷了兩次非常嚴謹、分別長達4小時及8小時的審核面試。
鄭文傑說:我希望能夠為我的事件定性,這是一個政治動機的迫害,這個對於我來說意義很大。另外,我們都明白,無論當時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居英政策通過與否,頗肯定會有更多(香港)人要幫忙,所以我想做這件事(申請政治庇護的)的原因,亦都是想影響英國內政部對於香港人權狀況的認知。
現時,英國推出了BNO居英計劃。鄭文傑指,在英國申請庇護的港人,都收到一份內政部通函,提示申請人如果持有BNO,可以考慮撤回庇護申請。他建議,若香港的抗爭者選擇到英國,需先了解兩種計劃的不同,例如BNO持有人定居英國並入籍的過程相對穩定。政治庇護申請則不保證成功,但申請人可得到英國政府的補助。
德國申請者:流亡手足要先入住難民營
在德國,22歲的香港中文大學女生Elaine(化名)今年10月獲批政治庇護,成為香港反修例運動後,首名成功在德國獲得庇護的港人。她早前接受本台專訪時透露,曾因參與反修例運動遭香港警方以暴動罪拘捕,在去年11月中下旬離開香港。為了保護在港親人,Elaine不願透露被捕詳情,但就講述了在德國等待審批的一年間,入住難民營的經歷。
Elaine說:中間分別住過三個難民營,第一個是抵達中心,做各種身份的登記;第二個是讓你留在那裡申請庇護;第三個營則讓你等結果。這三個難民營的地點不便透露,但頭兩個營都在鄉郊偏僻的地方,出市中心要一個小時左右。大家難民之間私下有討論過,因為當局擔心有人借申請難民的等候時間來做些其他事,可能出外偷竊,所以要設立在偏僻的地方,有時有警察入來(難民營)拘捕偷竊的人。
被問到選擇到德國尋求政治庇護的原因,Elaine說因為相信德國有較完善支援難民的措施,例如提供基本生活配套及醫療服務。她說「有好有唔好,在其他國家申請庇護不用住難民營,但很多生活上的事要自己安排,我看其他國家的流亡手足都各自有其問題」。
黃台仰:3年沒再見過媽媽
有份協助Elaine的香港本土民主前線創辦人黃台仰,早在2017年逃離香港抵達德國,2018年獲德國政府批出庇護。黃台仰剖白3年的流亡生涯,他說內心是十分複雜。
黃台仰:我不能回自己的家,不能見朋友,我沒有再見過家人,我已經3年沒有再見過我媽媽。隨住時間流逝,到現在我可能連香港那種很令人討厭的、很潮濕悶熱的天氣,我都會掛念。就是不知為何,很想再經歷一下,在香港的街上好侷促、好多廢氣、好熱、好濕。我覺得作為流亡者,心情一定很複雜,一方面你會非常掛念自己的家,另一方面你亦都知道你要融入這個新的地方。我覺得最重要的是,作為流亡者,不要被「流亡者」這個身份去拖累自己的工作及生命,我們最終都要向前走。
政治庇護是人權
庇護及難民的概念,源於教堂為被政權迫害的人提供避難所。而時至今日,政治庇護已經成為人權。1933 年,比利時、保加利亞、埃及、法國和挪威五個國家簽署《難民國際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Status of Refugees),禁止簽署國拒絕鄰國難民入境和驅逐境內難民。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各國對庇護的態度開始轉變,不再認為是一種酌情,而是國家義務,各國有責任向無國籍人士或受本國迫害的人提供庇護。
1951年7月28日,聯合國通過《難民地位公約》(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1954年4月22日生效,該公約例明了難民的定義、資格及權利、以及提供庇護的國家應負的責任。該公約訂立目的,旨在處理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歐洲難民,不適用歐洲地區以外的難民。直到聯合國1966年11月18日通過有關難民地位的議定書(1967 Protocol),議定書刪除了「時間」和「地域」的限制,將有關難民地位的定義擴大至全球範圍,1967年10月4日生效,適用至今。
美國眾議院2020年的國際人權日前夕,通過《香港人民自由和選擇法案》,法案列出 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曾參與香港反修例運動的組織者、義務救護員、記者、法律後援人士,均在法案的保障範圍,以上人士在美國申請難民資格時將不受人數限制。法案仍然有待參議院審議,總統簽署才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