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過去的一年,你覺得香港的人權狀況如何?
答:先說警權,在最近幾年,我們發覺警方面對進行社會運動,以和平手法抗爭的人士時,除了常說要維持秩序外,都採取了比較嚴謹甚至阻礙我們表達意見的手法;另一件事乃去年我們曾提及的,是警方可以在警署內找到報案人的資料,在旺角的警署內更強姦報案人,這案已審理,但是,有一部份我們十分關注,就是警員自己如何利用警署內的資料犯案。我們就這事去信警方及保安,要求瞭解報案人到警署報案後有關程序,及警方如何處理報案人的個人資料。可是,到現在我們仍未接獲他們一個滿意的回覆。另方面就是警方對待性工作者,當中有不尊重他們的地方,如捉了她們後,好肆意給傳媒拍照,另外又不保密她們的身份。她們既不是嫌疑犯,即使嫌疑犯的身份,也獲他們保護。我們十分關注,在立法會中也多次提及此事,但是,獲得的回應都不能令我們感到滿意。
問:香港另一個人權問題,亦是坊間談及的,就是貧富縣殊,能否講講現在的狀況?
答:我們目睹香港貧富愈來愈縣殊,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由於,我過去較關注婦女問題,所以,我們過去十多年一直講了很多婦女貧窮化或者貧窮婦女化,愈來愈多婦女跌入貧窮狀態。她們這樣的狀態會連帶影響照顧家人。我們很多時,先看單親的家庭,她們很多時會落入貧窮的狀態,哪她們的孩子也會受到影響,這是我們見到愈來愈困難的狀況。再加上,我們見到城市化的建設,現時市區的空間已不足,政府發展又想把舊區重建,在舊區中住的都是經濟狀況不太好的家庭或個人,若重建的時候,他們被要求離開,他們將會不獨跌入貧窮的狀態之餘又會很難找到工作,因為他們若被安排搬到偏遠的地方時,他們會更加難找工作做,因此,我們目睹這種狀態會令更加多人跌入貧窮的狀態中。說實話,這方面不獨說及他們的經濟權利,經濟權利自是人權的一種,但是,在這過程中,我們過去的一年間目睹有些市民受城市發展的影響,他們為了捍衛自己的權利或家園,須要站出來抗爭。當他們站出來抗爭時,又遇上警方可能不准他們在某地方表達意見,又或用一些方法如起訴阻街來阻止,這其實也是掠奪了他們言論自由的權利。所以,他們不獨經濟權利受影響,當她們要訴說自己的經濟困難時,言論自由也受影響。
問:我相信你們的組織過去都有就這些事向政府表達不滿,如較早時說警權過大等,你們也去信警方及保安局要求回應,但是,回覆未能滿足你們的訴求。我想知道,在這些種種問題中,有什麼方法可以改善?
答:基本上,有些是我們如向警方及保安局取的資料,他們是應該給我們的。因為在過去那麼多年,有些示威者被警方捉後,要在警局裡脫光衣服搜身,我們都已向警方詢問他們在行使職務的程序時,都應該是公開的,可是,失望地立法會議員提出質詢時,警方就好似擠牙膏般每次少少的給予答案,所以,在這方面我們會繼續問要告訴我們及公眾,我們十分相信市民在這方面是有知情權的。這是其中一樣非常重要去改善的地方;另一方面,我們覺得教育也十分重要因為我們曾經做過一些有關人權的培訓,對象是一些街坊,他們其實對這方面的資料很缺乏。當培訓時,他們也提出一些很合邏輯的提問,如警方在示威行動時,可能會要求查身份證等,我們該如何應付呢?街坊其實對這方面的知識是十分渴求。所以,我們覺得我們應該在這方面可以介紹多一點我們的基本人權,認識多一點法例,哪就不至我們那麼容易被侵權。
問:這也令我想起中國的警權也有過大的現象。過去一年,坊間說是中國的政治敏感年,能否整合後,舉出三項你覺得最嚴重侵犯人權的事?
答:第一樣是新聞自由,過去一年,我們也目睹不少香港記者在中國採訪時遇上問題,如香港記者採訪四川,並不是你到中國境內就可以隨時進行採訪;新疆暴亂時,香港記者採訪時也受到很大的滋擾,若新聞被封鎖時,這些人權被侵犯的事就不能夠表達出來,所以言論自由是很重要的一部份。另外,就是維權人士受政府打壓。這分兩方面,如為三鹿奶粉影響的家長聘請律師為他們打官司,那些律師很多時被扣押,另外,就是維權組織受到打壓,如不批牌照予律師事務所,這都是很具體的事例,即當一個專業在進行該專業裡該做的事,哪他們是會被政府打壓。第三件嚴重侵犯人權的事,是出入境自由,以馮正虎為例,他幾次想返回中國但都不成功,現被迫在日本機場滯留。我們見這些例子也不鮮,香港回歸了,但我們仍有出入境自由,但是,也有不少人無端端不准往中國,如天安門母親運動的成員劉家儀,她突然間不獲准到中國兼沒收回郷證。這些都是我認為很嚴重的侵權行為。
問:國際間過去一年,也有不少侵犯人權的地方,就以最近菲律賓一個鎮十一月的選舉中,有57名人士被殺。然而,菲律賓在過去數年間,一直出現有人被迫突然消失或被殺,但是,往往好似不能將罪犯繩之以法,你覺得菲律賓該如何正視這問題?
答:我相信最重要都是法律的精神及司法的制度,須要嚴厲執行。今年二月,我到菲律賓見一些團體就失踪人口進行訪問,這些失踪人口並非如我們香港的那一種,他們特別是一些社區發展的積極分子,他們會是突然間消息,失踪的原因好多時都因為所做的如當地的利益團體有衝突如環保議題。有一名人士解釋為何常出現人口失踪的事,他們覺得是因為自馬可斯前總統執政的時候,就已經用好極端的手段對付異見者,所以,自馬可斯年代已有二千人失踪。當他被推翻後,社會有聲音要求給這些人還公道,要賠償他們的親人。但時至今天,他們仍沒大分毫賠償。說實話不是錢的問題,而是當時政府作出這些行為,對於受了苦的人若能取得一點賠償,這便能讓他們感到一個正式的肯定,獲得平反,哪便能夠讓國家重新有一種看法,就如我們往韓國時,目睹光洲事件,當地的人獲得名譽上的平反,這是好重要的,現時菲律賓持續地發生這些事,也是跟這有很大關係;再加上,菲律賓的南部或森林地區仍存有零碎的武裝衝突,這些亦未能平伏,這亦造成了今天所言50多條人命的事出現。
問:國際特赦組織一直反對死刑,可是,日本仍然有死刑的存在,甚至把患有精神病的囚犯,就二話不說判處死刑,這樣的處理手法,怎看?
答:我們國際特赦組織一直致力廢除死刑,但是,內裡可能有歷史原因或制度不同,所以,工作非常漫長。我們看亞洲時都會覺得日本在政治或遵守國際公約上,都會覺得應該進步,可是,它們仍有死刑令我們感到很失望。另外,對於患有精神病的人,我們覺得是沒有可能以死刑予以處置,在這我們提出好強烈的抗議。
問:現時中國境內有不少的民眾包括香港的民眾,都會有一種思想,認為要犧牲小生,完成大我,做人不能自私。若論人權,請稍停,若涉及整體時,我們便該稍作犧牲,你對這種思維,有何意見?
答:其實在一個社會裡,在不同的群體間可能真有一些衝突或矛盾,但是,我們很多時都想尋求一個最大的共識解決問題,這是正常的現象。但是,有一些原則,是普世的價值,如人權,好基本的人權是大家的基本的原則。如有一樣東西,大家都贊成這樣做,但有小數人有不同的意見,在這過程中,可能有很多人說小數服從多數,你須要有些犧牲才能完成大我,我想如在過程中決定是影響小數人的基本人權時,我覺得是不可能接受的。但是,有時我們彼此是可以去尋求共識的,這也是民主程序的,當我們經過這民主程序時,我們就可以共識。如果,真的經過這些程序時,亦不會真的是只有小數人犧牲。可能會是一些大多數的主流意見,亦都須要作出讓步,所以,我覺得這是基本的人權及與民主程序相輔相成的。今集節目時間又到了,下周再同各位聽眾邀請另一位嘉賓分享意見。在此祝各位聽眾,在新的一年,身心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