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灣之子”淪為“台灣之恥”,台灣前總統陳水扁一家涉及的五大弊案,上星期五終於判了。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被判無期徒刑,他的兒子陳致中夫婦,亦被判入獄,全家合共的罰款,高達8億新台幣,大約二億人民幣。
這次判決具有歷史意義,陳水扁成為兩岸三地,因為貪污腐敗而被判無期徒刑的最高層次政治人物。在台灣,輿論普遍認為是彰顯了司法獨立,雖然有人認為審判過程存在一些不公平的地方,但終歸結果是,不論你是否總統,是位位高權重,只要犯罪,同樣要接受法律制裁,評論認為是民主政治的勝利。
大陸的網站如新浪網、新華網和網易,都有報道這次判決,不少網民留言說,判決“大快人心”、又認為陳水扁“罪有應得”。在新浪網,有網民就說“甚麼時候大陸可以這樣”。
曾經在官方媒體工作過的大陸網民深藍,一直有留意陳水扁一案的發展,他說這個判決令他更加覺得民主的可貴,在大陸是不可想像的,洽好說明台灣走上了民主的成熟,假如大陸不在位的大官下台,他在位時培養的勢力,一定會好好的保護這一位他以前的主子。
他說,以權謀私在大陸官場很普遍,只是一直都沒人敢去查,即使查辦,亦只係點到即止,不論是前任或現任領導人,一定不會成為被查對象。“譬如說江澤民退下來了,他的兒子一回國就有副部級的待遇,民間傳說說他是中國移動電信的總後台,這裡面誰去查他的貪污,誰也不敢查,假如查起來,一定牽涉到江澤民的以權謀私,如果他在台灣的話,一定跟陳水扁差不多,面臨坐牢的危機。”
武漢的鄢裕祥亦有留意陳水扁的判決,他同樣認為大陸要做到台灣那樣,有獨立的司法是不可能的事。令他更加反思的是,他從國外的網站,就著這件案有很多不同的評論和報道,但大陸的媒體即使對貪污案都做不到這一點。他說:“他們(台灣)全程公開報道,沒有任何隱瞞,甚麼罪名都是透明的,民眾是可以知道的罪名在哪裡、知道他應該從法律上的角度得到甚麼判決。大陸那怕判陳良宇,判甚麼貪官,你都不知道他最後判了甚麼,判決過程是否達到法律的要求,都沒有。”
他還笑著說,大陸的貪官看完陳水扁案的新聞,應該慶幸自己不是生在台灣。“大陸是貪官的天堂, 他貪污不會受罰,只要弄好上層隴絡好了,我貪一千萬,便給上面三百萬、五百萬,我根本不會有事。大陸只要把上層關係搞好就好了,不管多大的事件和問題,這是有目共睹的。”
看到陳水扁的判決,再看看大陸的情況,不少人都會心酸。的確,台灣的黑金政治,與大陸的貪污腐敗可說是不相伯仲,但兩個地方不同的是,台灣在民主政治下,有司法、立法和媒體監督,相反大陸在一黨獨大之下,甚麼都由黨去控制,連是否捉貪官、捉哪一個都由當權的人全權掌握。
人民大學社會學教授周孝正批評,大陸打貪打了幾十年,到現在貪污情況仍然很嚴重,他表示,陳水扁貪來的二三億元,在大陸,一個小小地方官已經貪得到,但奈何這些小貪官仍然可以逍遙法外。他認為,社會上民眾對“貪污”兩個字,已經到了麻木了的地步。他說:現在老百姓一說腐敗不願說得多,看台灣的事看了就算了,沒有甚反應,我們叫冷漠,變成了冷漠,都麻木了。現在普通老百姓反會羨慕腐敗,他們會想為甚麼我沒有這個權利、沒腐敗的機會,所以老百姓對於腐敗,反應越來越淡,貪污已經成為社會的常態。
為何會變成這樣呢!大陸近年來都先後捉了幾名貪污的大官,像最近期的廣東省政協前主席陳紹基、深圳前市長許宗衡、上海前市委書記陳良宇等等。但周孝正說,這些不算是捉貪的成果,只是政權力鬥爭中的犧牲品。“大陸的貪官不是說甚麼,只是沒擺平,在黨內的權力鬥爭中沒有擺平。因為我們反腐敗,不是因為你腐敗要反你,是因為權力鬥爭中,沒有抓你你沒有倒霉,中央領導人說對腐敗幹部殺殺殺,抓到你你就倒霉而已。”
時事評論員譚志強亦都認同,大陸的打貪,無可能去到台灣那種開放、透明的程度,因為打貪只是一種政治工具。“共產黨是專權主義和獨裁制度下,他要追查任何貪污案,只是一種權力鬥爭的手段,如以前的陳希同案和最近的陳良宇案都是一樣。貪污案對查或不查,根本是權力鬥爭的一種手段。”
陳水扁的世紀大判決,檢察官在結案陳詞中說,要防範官員走上貪瀆之路,第一要靠法制、司法的懲戒,第二靠官員的良心自律;而審判長的判詞就指摘陳水扁“公開高舉改革大旗,私下行貪瀆之實,濫用總統職權,假借國家經濟發展政策,公股投資職位,以金錢交易牟利私囊”。這幾句說話,正正都是大陸官場貪污現象的寫照。那麼陳水扁的判決,對於官場的人來說,會否是一個警剔呢?
大陸資深新聞工作黃良天認為,陳水扁的後果對大陸貪官一點警剔都沒有,因為兩地現存兩種不同的制度。如果大陸沒徹底的政治改革,司法根本不可能獨立,貪官的問題便仍然會存在。他說:“大陸的貪官我們說是作賊心不虛,現在作賊心虛的,已變成我們比較廉正的黨官。在台灣你犯錯必須得到懲罰,包括香港在內,同樣是華人地方,我們應該是最落後的,我們不是沒有憲法,我們有憲法,我們不是沒有法律條文,只是沒有好好執行。”
在判決之後,大陸報章少有將案件定性為民主勝利,將扁案解釋是民主選舉的敗實例。上海東方早報的一篇評論文章,就再次將貪污同民主選舉扯上關係。評論認為,民主選舉都會出了一個像陳水扁的領導人,所以民主選舉不是治百病的靈丹妙藥。
但不要忘記的是,民主選舉選出總統,只是民主過程的一部份,如果總統犯法,在民主的制度下,仍然有獨立的法治和自主的新聞監督這兩把上方寶劍。這一點,在大陸是無法做得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