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被香港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的香港民主委員會執行總監郭鳳儀,其父親及二哥據報周三(4月30日)被捕,被指協助處理郭鳳儀的資金,取出保險單結餘。父親周五(2日)被正式落案起訴,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兄長則獲准保釋候查。
香港警方周五表示,兩名分別 35 歲和 68 歲男子,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潛逃者資金」。今次是國安處首次引用這條罪行,警方稱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的資金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7年。
據《星島日報》稱,警方發現郭父等人早前曾到海外與郭鳳儀見面,其後展開調查,得知郭父回港後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的保單事宜,計劃幫助郭鳳儀取出近十萬元的現金結餘,其後於本年初向保險公司提供多份聲稱載有郭父及郭鳳儀簽名的表格。報道又稱郭鳳儀二哥亦在該保險公司任職,「不排除有人利用職權及保險行業知識,協助處理郭鳳儀在港財產」。
翻查資料,國安處在前年 8 月 8 日和 22 日,分別帶走郭鳳儀的父母,以及兩名兄長,調查他們是否與郭鳳儀有任何形式的聯絡或金錢往來。當時郭鳳儀在Facebook回應指,她的家人「從來未幫助丶不清楚丶甚至不知悉我的工作內容」。她又說,港府欲借騷擾其家人而令身在美國的她因為壓力而噤聲,但她不會因此而放棄為香港自由與自決鋪路的工作。
近年國安警多次帶走被通緝港人的家屬協助調查,今年首四個月,已9次帶走共14人協助調查。今次是首次有家屬被落案起訴。
被告為報稱商人的郭賢生,開庭後控方提出押後6星期,以檢取郭父的手機、電腦。辯方大狀關文渭則指,現階段沒保釋申請,稱案件癥結在於郭父被指處理的保單,究竟是郭鳳儀抑或他本人的資產,需時檢閱涉案保單,惟控方尚未提供,望押後案件一周,再決定答辯方向及是否申保釋。
最終案件押後至 6 月 13 日再訊,被告暫須還押。總裁判官蘇惠德指若被告有保釋申請,暫訂 5 月 8 日處理。
編輯:李榮添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