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去年依國安法通緝藝人鄭敬基,他的表弟夫婦二人周四(8日)被警方帶走協助調查;另一流亡港人、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執行總監郭鳳儀的父親及兄長,日前亦被指涉嫌處理郭鳳儀的資產遭拘捕,海外64個社群和組織發聯署聲明,批評有關行為竟被視為國安罪行,凸顯了香港法律制度日益專制的本質。
鄭敬基的表弟夫婦是在周四上午7時許,被國安警從火炭住所帶走調查。鄭敬基被指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在社交平台操作「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頻道,發布多條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並多次透過不同平台及形式,請求外國對中港兩地官員進行制裁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鄭敬基剛參與加拿大國會選舉
2020年6月25日鄭敬基離港,去年12月,香港警方新增通緝6名潛逃海外及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人士,並懸賞100萬港元,當中包括鄭敬基。62歲的鄭敬基上月參與加拿大國會選舉,代表保守黨出戰多倫多當河谷北(Don Valley North)選區,惟不敵自由黨對手遲月(Maggie Chi)。
另外,香港國安警上周三(30日)拘捕郭鳳儀68歲的父親和35歲的兄長,指他們涉嫌協助郭鳳儀更改保險單內容,以及企圖提取相關保險單結餘,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和刑事罪行條例,具體罪行是「企圖直接或間接處理屬於有關潛逃者或由有關潛逃者擁有或控制的資金或其他財務資產或經濟資源」,郭父更遭到起訴,他周四申請保釋被拒,案件押後至6月13日再訊,期間須還押。
64個海外社群和組織的聯署聲明對郭鳳儀及其家人面對前所未有且令人憂慮的事態發展,表達堅定聲援。聲明指出,即使對郭父的指控屬實,亦難以被合理地視為犯罪,如今這樣的行為竟被視作國安罪行起訴,凸顯了香港法律制度日益專制的本質,以及《基本法》第23條的適用範圍令人震驚。
斥公然威脅至親打壓異見人士
聲明稱,今次是首次有被懸賞通緝的海外香港民主人士家屬被捕,也是港府首次引用《基本法》第23條中與資金相關的新刑事條文,「企圖處理潛逃者財產」罪名提出起訴,標誌著港府以國安為名進行政治打壓出現歷史性且危險的擴張。
聲明促請各國政府以最強烈的用詞譴責有關拘捕行動,採取具體行動保護遭受跨國鎮壓的海外人士,尤其是呼籲美國政府堅定支持郭鳳儀,希望所有有良知的人認清事件的本質:這是公然試圖透過威脅至親來打壓異見人士的行動,「我們不會被噤聲,我們與郭鳳儀及其家人同在,將持續為所有遭中共迫害的人爭取自由、尊嚴與正義。」
編輯:李向陽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