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初選47人案」認罪被判囚56個月監禁並正在服刑的黃之鋒,本周五(6日)被警方國安處在獄中被拘捕,並遭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指他在2020年串謀羅冠聰等人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同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黃之鋒被解押到庭應訊。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黃之鋒沒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
黃之鋒(28歲)今午由囚車被押送至法庭應訊,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他今身穿深藍色恤衫應訊,精神不俗,法庭書記在向黃之鋒讀出控罪後,他聽畢表示「明白」,並在離庭時向旁聽席揮手及點頭示意,整個過程只約三分鐘。
控罪指,黃之鋒於2020年7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在香港與羅冠聰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對香港或者中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及對香港府或中央政府制定和執行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控方代表、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甫開庭,即向法庭申請黃暫時毋需答辯,並把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辯方不反對,亦指被告就本案沒有保釋申請,主任裁判官蘇惠德遂將案押後至8月8日再訊。
而在法庭外,警力明顯比日前加強,數十名軍裝警員在場駐守及巡邏,並有多輛警車出現,警方並在附近路口架設水馬及阻車器,另出動警犬協助搜查。而在聆訊期間,庭內約有20人旁聽,但不少為法庭職員及便裝警員;前學民思潮成員錢詩文亦一度現身法院欲旁聽案件,惟職員就指聆訊已完畢,最終她未能進入法庭。
人權組織:延長知名異見人士關押時間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主任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港區國安法》月底即將迎來五周年,而對黃之鋒的新指控顯示,《港區國安法》仍然被香港當局用來威脅市民人權。『勾結外國勢力』這個含糊且範圍廣泛的罪名,再次被當作武器,用以為打壓言論和結社自由。」
Sarah Brooks續指,黃之鋒原本還有一年半可以出獄,現在或將面臨終身監禁,這項最新指控凸顯了當局「對知名異見人士的恐懼」,也顯示「他們會不惜一切手段,盡可能長時間地將這些人關押在監獄裡」。國際特赦要求港府撤銷控罪,並立即停止執行《港區國安法》,並釋放政治犯。
香港人權資訊中心則強烈譴責港府再次濫用《香港國安法》,針對民主派政治領袖進行策略性檢控。中心認為當局相隔近五年後,突然對黃之鋒提出新的檢控,明顯是刻意安排檢控時間,以避免法庭判處同期執行刑期的可能性,從而延長對黃之鋒的監禁。
中心批評,香港當局的行動明顯違反司法公正,利用法律程序為政治目的服務,企圖合理化當局任意拘押異議人士的行為。
編輯:李榮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