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半個月增6人涉國安法被捕惟當局指信息不公開 評論:執法透明度低

《港區國安法》實施五年,港府未有停止拘捕,在最新的公開數字顯示過去半個月再有6人涉國安案件被捕,但詳細內容保安局答覆「屬維護國安工作信息不公開」。時事評論員批評現在透明度愈來愈低,要通過記者尋找蛛絲馬跡,但難保日後會掛一漏萬。

特首李家超周二(17日)說,截至目前已有 332 人因涉嫌違反國家安全相關法例被捕。對比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於本月 12 日在《港區國安法》五周年專題展覽上提到,截至 6 月 1 日共有 326 人涉國安案件被捕,其中 165 人已被定罪;換言之,過去半個月內再有 6 人因涉國安案被捕。

當媒體向保安局查詢近日是否有新的國安拘捕行動,及相關行動是由香港警方國安處還是由國安公署執行時,保安局回覆時未有正面回應,僅稱國家安全相關拘捕數字的分項數字及資料「屬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信息,因此不予公開」。

保安局進一步回應,共332人涉危害國安被拘捕;當中有 189 人及 5 間公司被檢控;其中 165 人及一間公司已被定罪,當中已包括已被判刑或正等候判刑的個案。

不過新增的被捕6人與日前駐港國安公署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聯合行動無關,保安局稱該次行動只是安排約談及進行搜查等,涉及 6 名人士及 1 個組織,「暫時未有任何人被拘捕」。

上月港府通過新法例擴大國安警權力

上月中,行政長官繞過立法會的審議程序,直接宣布實施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訂立的兩項附屬法例,大幅擴大國安公署的執法權力。

當中包括任何人均不能披露公署的工作,包括拍攝和刊發行動時的影像、與及被劃為國安禁地的地方(國安辦公地點);全體公務員必須配合和支持國安工作;任何人不能阻擋國安人員的調查。

過去半個月內 黃之鋒曾被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拘捕

翻查過去半個月的資料,國安處 6 月 2 日拘捕一名男子及4名女子,涉嫌「串謀恐怖活動」,被指多次以電話、電郵及即時通訊軟件向警方發放訊息,內容包括聲稱將引爆藏於中央駐港機構及啟德體育園內的炸彈,及宣揚「台灣獨立」及「香港獨立」等具煽動意圖的訊息。

另外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6月6日在赤柱監獄被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拘捕及起訴。

時事評論員桑普指出,現在香港特別有關國安的執法透明度低,要通過記者尋找蛛絲馬跡,但可能會掛一漏萬:「這半個月內可能仍找到這6個人,但未來仍有很長時間,會否有些人被捕也不被知道? 法治基本原則是高透明度,擔心未來情況惡化。」

他續指,以前好多案件除非涉及個人私隱,否則不會以國家安全為由不公布有關訊息,這是對公眾知情權相當大的傷害。未來甚至數字都可能不公布,「講任何東西都可說破壞保密義務,無辦法搜尋真相,真相權掌握喺國安手上」。

編輯:溫曉平 網編:程皓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