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四流失記憶--邵凌才發表演議獲刑4年


2014.10.30

1989年6月6日,年輕教師邵凌才激於義憤,在濟南數千人的機會上發表演講,抗議中共的屠殺行為,並揭露便衣警察的罪行﹐因而獲罪4年。1993年,被釋放後的邵凌才依然被管制,生活艱難,但他初衷不改,堅持民間維權活動。他堅信,歷史會恢復本來的顏色。(羅伯特/楊健報道)

根據89濟歷法刑字第89號刑事判決書顯示,只有26歲的邵凌才﹐因為在六四之後還參與了抗議鎮壓活動,他被判處了4年有期徒刑,其罪名是聚眾擾亂公共場合秩序罪。他當時是是山東省濟南第一機床廠教育處職工學校教師。

該份判決書稱,1989年4月至6月,北京爆發了大學生爭取民主運動,遠在濟南的邵凌才,積極組織並參與當地群眾的游行響應北京的學生運動,並多次發表演講。“六四”後,全國各地聲援北京的運動進入高潮,1989年6月6日,濟南市數千人集會,抗議當局對學生的屠殺。邵凌才在集會上發表演說,也因此被被當局派出的便衣警察盯上,並抄邵凌才的自行車牌照號。

據當時的參與者表示,邵凌才當時指出這個人是便衣,隨後,該便衣警察受到現場憤怒的群眾圍攻。但這一切,都被當局記錄在案,准備進行秋後算賬。中共在全國範圍內開始鎮壓後,濟南當局表現得特別積極,邵凌才和很多濟南抗擊中國當局暴行的人,都被逮捕,19歲的職業中專生孫寶河甚至被判處死刑而槍決。

根據這份判決書顯示,1989年6月19日,山東當局抓捕了民運活動的積極份子邵凌才,8月4日被濟南市歷下區檢察院批准逮捕,1990年1月20日,濟南市歷下區人民法院對邵凌才進行了秘密審判,以所謂“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執行此次審判的審判長是於洪啟、審判員鄒寶龍、曲新華,書記員許莉。

旅居美國的6.4命運參與者丁郎父表示,從這個判決書上,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個時間順序。六四那天,六三晚上我在天安門廣場。我是看著撤退的。我在天安門廣場南路,人民大會堂南路,掉鏈子,我在修鏈子,修好了我進廣場就進不了了。而濟南民眾的抗議,在6月6日。

丁郎父說:前面也沒有什麼,就是說他4月到6月,參加了民主運動。然後他的主要犯罪的事實呢,因為他,他說這個人是便衣,這個是6月6號嘛,天安門廣場已經殺人了。群眾出於憤慨,就對這個便衣警察拳打腳踢,不是他拳打腳踢,他就成了這個被判4年有期徒刑。你想這個國家是什麼國家,我們想的話,你說它是個滑稽吧?也不是。說它是鬧劇吧,那它很嚴肅。

在中國有著艱難維權經歷的丁郎父指出,六四之後,共產黨用了很多罪名構陷這些民運人士。聚眾擾亂公共秩序,就是其中一種。所謂的法律條款,就是他們隨意捏造而已。

丁郎父說:他這個犯罪事實就是,誰說誰是警察,那你就犯罪了。這個肯定共產黨的法律它是可以隨意解釋的,刑事案件的一個,那些要素都完全不具備。他完全充其量就是說話的事情。

即使在被抓之後,邵凌才也堅信自己無罪。他拒絕認罪,並不服從管教的行為,遭到了監獄方面的打壓。

在看守所的一年裡,邵凌才被迫一直睡在地上,因此導致患上了風濕性關節炎。1990年5月,邵凌才被送往監獄後,因為拒絕認罪和服從,被一獄警用警棍電擊15分鐘。

邵凌才被判刑後即被原單位除名。1993年6月18日,邵凌才從山東省微山縣岱莊(煤礦)監獄釋放後,只能自謀職業。為了養家糊口,他先後干過燒鍋爐、押解員、看傳達室等。2000年經人介紹在濟南市衛生學校(中專)做英語老師,深得學生的喜歡,學校甚至准備給他轉正,在調檔時發現了他的“政治問題”,學校立即將他辭退。此後,他只能以打臨時工度日。

由於邵凌才患有遺傳性“視網膜色素變性”,監獄生活加重了他的疾病,視覺直線下降,最後連看傳達室的工作都丟了。盡管如此,當地政府拒絕向邵凌才提供低保。

2007年初,邵凌才的妻子從濟南原首針織廠下崗,每月僅有400元的生活費,全家生活非常困難。盡管如此,邵凌才和妻子還是堅持讓兒子上了大學,兒子也非常努力,這是這個家庭最大的安慰。

牢獄之災,並不能改變邵凌才追求民主的初衷。出獄後,盡管處境艱難,他依然沒有忘記在六四鎮壓中死去的人和那些遭受殘酷鎮壓的人。近些年,每到六四紀念日,他和六四難友們都會想法組織聚會紀念。

經過中國當局長達25年的信息封鎖,六四事件,在國內已經漸漸被人們遺忘。但他們說,真相,總會有還原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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