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前市委書記薄熙來涉嫌貪腐案,山東濟南巿中院連審五天後,週一審結,法院擇日宣判。薄熙來披露王立軍暗戀妻子谷開來,才是叛逃真正原因。控方則認為,薄熙來堅決不認罪,但證據確鑒應依法嚴懲。大陸法律人士指,高官案件涉政治因素,不是濟南法院決定判刑。(海藍報道)
薄熙來案週一踏入庭審第5日,濟南巿中級人民法院外,依舊戒備森嚴。法院早上約8時34分開庭,就薄熙來涉嫌貪污、受賄、濫用職權案件,控辯雙方進行法庭辯論,然後結案陳詞。庭審歷時四個多小時,中午約一時結束,法院宣佈經合議庭討論後,將會擇日宣判。
央視今早9時播出最新庭審畫面,薄熙來身穿深色外套、白襯衫,相比週日略顯疲態。濟南巿中級人民法院週一繼續在官方微博,發佈庭審訊息。公訴人(控方)首先發表意見,控方認為薄熙來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罪的指控證據確鑿,指控罪名成立,薄熙來受賄共約2179多元,數額特別巨大。貪污公款五百萬元,數額巨大,而濫用職權方面,致使國家及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控方又指,薄熙來提出無理辯解,企圖混淆視聽,被告在檢察院偵查和審查起訴期間,曾供認罪行,但在這幾天郤矢口否認,連自書及筆録供詞都推翻。控方提醒法庭指,被告罪行嚴重,又拒不認罪,必須依法從嚴懲處。
薄熙來繼續否認有關指控並在自辯陳述指,重慶巿前公安局長王立軍,出走到美國駐成都總領事館的主因,是他獲悉王立軍暗戀其事。他形容王與谷開來關係"如膠似漆",谷開來殺人是與王立軍的一場鬧劇。薄說﹕"他(王立軍)暗戀著谷開來,情感糾結,他不能自拔,也向谷开来做了表白。这个他与谷开来写信时写出来了,而且自己打自己八个耳光。谷开来说你有点不正常,他说我过去不正常我现在正常了。"
薄熙來說王立軍表白時他突然出現,獲悉事件,這才是王立軍真正叛逃的原因。
對於他打了王立軍一巴掌,薄熙來表示,他向法院向中央"誠懇地檢討"。但他隨即表示,"我一巴掌把他打跑,我有錯誤,但是一巴掌就打出一個叛徒來也不容易。"
他自辯時最先指,最低水平的電視編劇也不會作出這樣的情節,自己根本沒時間理會機票、住宿費、旅行等雞毛蒜皮的事,而妻子是有文化的人,也不會跟他說這些小事。有關兒子薄瓜瓜被指買豪車、國際旅遊等,他批評檢察人員侮辱他的家風。但其後再提到徐明對其兒子的機票﹑住宿等資助,薄熙來雖強調不知情,但他承認"失察少教,難辭其咎","我有責任,作為父親,子不教父之過"。
此外,薄熙來就翻供的說法解釋,如實陳述意見,是他的法律權利,希望公訴人不要視之為惡劣行為,當作翻供。至於對中紀委的自書材料,當時他希望保住黨籍、保留政治生命。
薄熙來作最後陳述時,首先語帶感性發言指,得知此事在刧難逃,內心也有軟弱的時候,現在深陷牢獄之災,只剩餘生。他想對谷開來說,聽說她收了很多錢,的確不應該,但他也聽說,所收的錢大部分合法。他又辯解說,起訴書對他的貪腐指控,嚴重失實,他沒有管好家人和下屬,並重申,對王立軍叛逃有責,但不是他逼走的。他說,歷時五天的審判,表明中央搞清事實,追求公正的決心,使他對中國司法未來添信心。
辯方律師在結案陳詞逐一反駁控罪,他亦提及薄熙來由一名普通幹部,晉升至政治局委員,位高權重,除了谷開來持續向徐明報銷機票外,薄自2005年開始犯罪行為究然中止,是薄突然悔悟,還是此前的貪腐另有稳情,值得深思。
北京律師莫少平認為,庭審中,被告薄熙來為自己辯護比較詳盡,也有相當的邏輯性,他個人認為,薄不失為自己做了一篇較有邏輯及相應有說法力的辯護。至於案件如何判決,案外政治因素,遠大於案件本身的法律因素,判刑不是濟南中院所能決定。他說:也就是無論你怎麼去辯解,無論是對證人怎麼質疑,那麼本身這個案件定幾個罪,認定不認定他構成犯罪,或認定他構成幾個罪,判處多少年的刑期,這個本身我認為,不是濟南中院在庭審的這幾個法官所能決定的事情。
莫少平指,就控方的說法,他沒看見檢察機關所出示的證據,控方直接把紀檢部門出示薄熙來的自書及筆録等證據材料,這是不妥當。至於控方認為薄認罪態度不好,中國司法實踐中,對不認罪確實有可能從嚴從重處罰。
另一北京律師劉曉原則指,就薄熙來指王立軍叛逃與暗戀谷開來有關,這要看法院怎樣審此案,如果查明谷開來與王立軍有特別關係,他們的證供便要找其他證據來印證。他又指,此案可以連審四天半,極少有這種情況,當局可能另有用意。此外,法院用微博直播,雖然不是全程直播,但比前鐵路部長劉志軍及其他高官案件透明得多,所以他猜測薄熙來會被判罪成,但有機會輕判。
劉曉原說:高官的案件,他把你送上法庭,判無罪的可能歷史上是沒有過,肯定要判他有罪,就是量刑的問題。這種很少的,一個被告的案件可以審四天半,極少有這種情況。他這種做法我認為不會重判,雖然他沒有認罪。
起訴書交待案情,當中貪污罪,指控薄熙來2000年擔任大連巿委書記期間,負責上級單位涉密場所的改造工程,有關單位通知時任巿城鄉規劃土地局長王正剛,撥款五百萬元給大連巿政府,其後王正剛提出該款項無人知情,可留給薄熙來補貼家用。薄通知妻子谷開來,讓她與王正剛商討,該筆款項全數存入北京昂道律師事務所主任趙東平保管,並知會薄熙來。
而受賄罪,起訴書指,1999年至2006年期間,薄熙來利用擔任大連巿長、大連巿委書記、遼寧省省長、商務部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2000年至12年,薄熙來單獨通過其妻谷開來及兒子薄瓜瓜,收受大連國際發異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大連實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徐明給予財物,共約2179萬元。其中薄熙來3次收受大連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唐肖林賄款,共110多萬元。
至於濫用職權罪,起訴書指,02年1月至2月,薄熙來對有關人員對薄谷開來涉嫌"故意殺人"一案進行匯報及揭發後,以及時任重慶前副巿長王立軍叛逃前後,實施一系列濫用職權行為。
現年64歲的薄熙來,去年3月15日,他被解除重慶巿委書記職務。同年9月28日,中紀委決定對他開除黨籍及公職,對所涉及的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山東濟南巿檢察院7月25日對薄熙來案件提出公訴。薄熙來是18年來,第三個政治局委員被法院審判。
薄谷開來被指控"故意殺人"罪,去年8月20日被合肥法院判死緩。而王立軍去年9月因為徇私枉法、叛逃、濫用職權和受賄罪,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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