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顯倫質疑政府透過私人訴訟處理公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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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列顯倫(Henry Litton),對政府近日透過私人訴訟處理公眾秩序的做法感到奇怪,更對法庭頒布旺角禁制令感到迷惑;港大法律系教授陳文敏亦認為,目前法院發出的禁制令存技術性問題。(林樂同報道)

對於高等法院頒令延續旺角及金鐘中信大廈佔領區的臨時禁制令。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列顯倫,周三(12日)晚出席港大法律系舉辦的"雨傘運動與法治" 論壇時指出,金鐘中信大廈對出路段的禁制令,是要保護私有財產,不過,他形容旺角小巴團體申請的臨時禁制令,卻令人感到迷惑。上周五他更特意去旺角佔領區觀察,並查閱過禁制令的相關文件。

列顯倫說,10月20日的禁制令,是限制任何人阻礙原訴人清除路障,有理由假設,法庭認為最後要達至清除路障的目標,惟最後路障未被清除。他說,看不到原訴人在文件中提到如何清除路障,所以他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奇怪的法庭命令。

列顯倫表示,小巴團體申請的臨時禁制令,指控涉及公眾滋擾及公眾秩序,他對以私人訴訟的方式處理感到奇怪。他指若訴訟涉公眾秩序,律政司有權力、更可以說是有責任接手處理涉及公眾滋擾的個案,捍衛公眾利益,但律政司未有介入。

出席同一場合的港大法律系教授陳文敏亦認為,目前法院因佔領發出的禁制令存在技術問題。他指法院要在緊急情况下,方可以單方面發出臨時禁制令,惟佔領發生逾月,質疑發出禁制令亦不急於一時。

高等法院日前除賦權執達吏清除障礙物外,更下令警方有權拘捕妨礙執行禁制令的人。陳文敏對此亦有質疑。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梁家傑認為,列顯倫作為終院非常任法官,評論案件的確是異乎尋常,但梁家傑認為,列顯倫可以曾經評論案件為由,選擇不參與該案件的審訊,相信他發表意見,不會對下級法院構成壓力。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周四致函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質疑律政司介入針對佔領運動禁制令的民事訴訟不當。

袁國強傍晚回應指出,不認同政府介入民事訴訟的講法,指一般民事禁制令,警方不會配合,但此次不同,因法庭首次發禁制令後,有人公然指不會履行禁制令,因此法官日前決定,若有人阻礙執達主任執行法律職責,可構成藐視法庭,原告人可要求執達主任協助,而執達主任亦可在適當時候要求警方協助,警方有充份證據時可採取拘捕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