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驅散龍和道示威者的事件,又引起傳媒自我審查的風波。無綫新聞部至少30多名員工聯署公開信,指處理這宗新聞上,與公司管理層意見分歧。而"香港本土傳媒關注組"發出聲明,質疑無綫新聞節目一度低調處理警方打人的報道。(戴維森報道)
無綫新聞部30多名員工,主要是記者,在周三(15日)下午發出一封聯署公開信,指與公司管理層在處理懷疑警察毆打示威者的事件報道上意見分歧,並且表示遺憾。
信中指出,現場攝影記者的鏡頭,記錄了六名警務人員將一名示威者制服,抬到一角,其後對該名雙手被綁的示威者有所動作。在早上七時前的報道字眼,是對過程作中立客觀描述,指"一名示威者雙手被綁上索帶,由六名警員帶走。警員將他抬起,帶到添馬公園一個暗角位,將他放在地上,對他拳打腳踢。期間兩名警員離開,留下的警員繼續再用腳踢示威者。警員最後帶走示威者,整個過程歷時近四分鐘"。但由早上七時起播出的版本,拳打腳踢的描述被刪去。直至時近中午,才重新加入"懷疑警員對他使用武力"的一句。
信中指"拳打腳踢"這字眼並非不容置疑,是否最客觀用語,同事間亦就不同意見討論過。但他們的共識是,"拳打腳踢"並非失實陳述,亦不能接受直至接近午間新聞,才對事件怎樣發生,加上一句描述。期間近五小時,有關畫面的旁述一直從缺。這不但使報道變得不完整,同時亦反映管理層對原來之報道並不信任。對此,他們感到極度不安,也實在無法苟同。
本台曾分別致電無綫外事部及新聞部高層,但無人接聽。不過,記協其後就事件向無綫的新聞及資訊部總監袁志偉查詢。記協引述袁志偉稱,報道最初使用"警方帶走多名示威者,其中一名示威者被多名警員拖至暗角拳打腳踢"字眼,但在有關方面展開投訴及報案後再使用實屬不當,因此作出修改。他重申,修改的是文字稿描寫事件內容部分,電視畫面無改動,袁志偉並強調無綫新聞部一向秉持真確、客觀、公正、持平的準則,小心處理每一宗新聞。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岑倚蘭認為,這27名聯署的記者的做法,是勇敢捍衛如實報道新聞。
她說: 現時香港正經歷歷來最大集會示威的新聞,今次事件記者只是作事實上的陳述,加上有影片,作為一個很強力的事實報道。新聞部其後處理,將有關記者對於形容警方的事實陳述內容刪去,我們覺得有自我審查的做法。對於公司去處理這新聞,覺得極其不滿,他們去發聲,這行為已是很勇敢捍衛新聞自由的做法。
岑倚蘭說,無綫新聞部必須要向公眾作出交代。
而"香港本土傳媒關注組"亦發出聲明指,這宗新聞關乎重大公眾利益,無綫有自我審查之嫌,意圖為懷疑警方濫權私刑的事件降溫,並非反映民情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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