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綽號"長毛"的香港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與社運人士黃洋達等5人,2011年9月衝擊遞補機制公眾論壇,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和刑事損壞等罪名,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告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林樂同報道)
梁國雄其中一項控罪上訴得直獲撤銷,其餘3項控罪均維持原判,但刑期由兩個月減至4星期。其餘四被告則上訴得直,獲撤銷控罪。長毛需要即時入獄。
梁國雄在庭上向法官請求將其刑期押後執行,以便履行立法會職務,但法官表示沒有權限可以處理,建議梁國雄可申請擔保,但申請期間仍要還押。
代表梁國雄的律師李柱銘表示,可能上訴至終審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