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街頭舉牌被關押 維權者在看守所受虐待

0:00 / 0:00


兩名南方街頭運動人士謝文飛及陳劍雄,因在廣州街頭舉牌被關押一個月,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罪刑拘,週三(30日)獲取保候審。謝文飛在關押期間因受酷刑,曾一度絶食抗議。(海藍報道)

謝文飛向本台表示,他被關押在天河第三看守所,因受不人道對待而絶食6天抗議。第一天起,看守所人員讓他戴上手鐐、腳鐐,20天後才除下。首天晚上,他曾請求管教人員替他解掉腳鐐睡覺,他們不理會,他在悲憤下頭撞鐵門受傷,其後管教人員替他戴上背背架,把他胳膊向背後扣在架8天,不能行動,這儼然是酷刑。

謝文飛說: 戴那個背背架,我認為那個刑拘是反人性的,有違人道。給我連續戴了8天,那8天時間,吃飯、刷牙、洗臉都很困難,洗澡更不用說,我認為那個刑罰算得上酷刑。

謝文飛又指,10月1日凌晨,6名國保、警察到住處抓他,當時驚動整幢樓,他被帶到附近派出所通宵録口供,翌日被移送看守所,其後才通知他被刑拘,至週三獲取保候審。

另一南方街頭運動人士陳劍雄,同被關一個月而剛取保候審。他指,被關押看守所時亦同受到不合法對待,共受到48條監規約束,並要背誦,他被剥奪看電視及報紙的權利,也不准會見律師。

他說: 我被他們強制規定,等如是嚴管對象。剥奪裡面該有的權利,我都沒有,因為我被他強制剥奪看電視、看書、看報紙、會見律師都不准,那些我都沒有。

陳劍雄又指,9月30日晚上約8時被帶到派出所,警方出動3部車、10多名警察。他被扣留派出所通宵筆録,主要問及舉牌活動。翌日他被移送天河看守所,三天後才辦刑拘手續。

本台早前報道,9月30日,陳劍雄、謝文飛在廣州舉牌,抗議橫幅寫著"廢除一黨專政,建立民主中國",陳劍雄朋友張皖荷,返回佛山住所把舉牌照片發到微博後,當晩約8時半,陳劍雄在她家被南海區派出所警察帶走。10月1 日凌晨,謝文飛在廣州天河區住所被警方帶走。

10月31日,廣州維權人士李小玲,到深圳鹽田港派出所,要求釋放張坤樂。(照片來自維權人士)
10月31日,廣州維權人士李小玲,到深圳鹽田港派出所,要求釋放張坤樂。(照片來自維權人士)


另外,深圳公民張坤樂與另一名網民汪龍,週三(30日)準備到深圳褔田法院旁聽數名維權人士的案件,途中被警方抓走,兩人先後獲釋。

張坤樂週四下午約2時獲釋後對本台表示,週三下午準備到法院旁聽,還未走路五十米,被兩名國保攔截帶到褔田派出所,其後轉到鹽田港派出所扣查。警察主要針對他到法院旁聽,並指不合法,但又說不出理由。當晚警方向他出示傳喚證,指他涉嫌"擾亂社會秩序",傳喚20多小時唯有釋放,而汪龍週三已被釋放。

他說: 在裡面,他(警方)就是把我扣下來,他什麼道理也沒辦法講通。就說我去旁聽也是合法權利,我跟他們這樣說,他們就是說不通。

他又指,他到法院旁聽數名維權人士案件,因為他認識其中一名原告陳書偉,所以到法院。

廣州維權人士李小玲向本台表示,週四早上,她與劉嘉菁來到鹽田港派出所,要求釋放張坤樂,他只是到法院旁聽她的案件,卻被關押。她與秀才江湖(網民)、陳書偉及胡偉,起訴警方在6月24日非法拘禁他們,褔田法院受理,並在週三一審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