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遭批捕 新疆前副主席任華同時被起訴

2021.01.22
前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遭批捕 新疆前副主席任華同時被起訴 前重慶公安局長鄧恢林遭批捕;中紀委在去年曾通報鄧恢林的「罪行」,其中包括「妄議中共中央大政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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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周五(22日)公報,曾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及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的鄧恢林,其「涉嫌受賄」案調查終結,案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最高檢察院已經以「涉嫌受賄」罪對鄧恢林作出逮捕決定。鄧恢林是繼朱明國、王立軍、何挺之後,重慶市公安局被查的第四任局長。中紀委在去年曾通報鄧恢林的「罪行」,其中包括「妄議中共中央大政方針」。最高檢周五同時公布,向新疆副主席任華提起公訴,罪名也是「涉嫌受賄」。

去年6月24日,在重慶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上,經表決決定免去鄧恢林的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重慶市公安局局長職務。 

公開履歷顯示,出生於1965年3月的鄧恢林,在調入中央政法委工作以前,他一直在湖北省工作,曾任職湖北省經濟委員會、宜昌市等單位。2014年10月,鄧恢林由宜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長調入湖北省公安廳,成為正廳長級副廳長、黨委委員。 

在湖北省公安廳工作僅8個月, 2015年6月,鄧恢林就被調入中央政法委,任「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2個月後,鄧恢林開始任中央政法委辦公室主任,同時兼任反分裂指導協調室負責人。在中央政法委,鄧恢林共任職了2年1個月。 

2017年6月,何挺被免去重慶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職務。1個月後,鄧恢林「空降」重慶,擔任重慶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同年8月,鄧恢林被任命為重慶市公安局局長。 

鄧恢林落馬後,去年6月14日,重慶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傳達黨中央對鄧恢林涉嫌嚴重違紀違法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決定。中紀委當時發出的通報指 ,鄧恢林因嚴重違紀違法而被「雙開」(開除黨籍和公職),並批評他參與在黨內「搞團團夥夥」,撈取政治資本,熱衷政治投機,妄議中共中央大政方針,搞迷信活動,並違規收受禮金和長期接受宴請,道德敗壞,又搞權色交易,甘於被「圍獵」。 

最高檢周五同時公布,向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前黨組成員、副主席任華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新華社報道,該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已由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任華利用擔任中共烏魯木齊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黨組書記、副廳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宣傳部副部長,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黨組書記,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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