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大常委會議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草案除了明確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並取消社會撫養費。換言之,今後超生將不再受罰。但輿論認為,當局以經濟為制定新計生政策,做法侵犯人權。而且目前物價高企,養育成本高,放寬生育政策無助解決家庭困境。
新華社報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周二(17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審議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多條修正草案。
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中,關於社會撫養費和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主要是第41、42條。但新修訂的計劃生育法將其刪除。
網易公眾號「微法官」周四發文,此次修法後,社會撫養費將成為歷史。修正草案將取消社會撫養費,刪除與三孩生育政策不適應的規定。即使生育了四孩或更多子女,從國家法律層面也沒有處罰的措施了。

北京居民野靖環本周四(19日)告訴自由亞洲電台,當局擬定中的計生政策荒誕不切實際。
野靖環說:首先,在城市,生育4個孩子基本的可能性不大。只有個別情況,比如家庭發生意外情況,要生4孩,比如懷孕後,身體狀況不允許流產的。現在,我身邊最多的現狀就是要2個孩子,多數只要一個孩子。
野靖環解釋,普通家庭不願多生的原因是難以負擔孩子的生活、醫療和教育成本。
野靖環說:年收入比較高的,請得起阿姨(保姆)的。因為在城裡,養育一個孩子的費用是相當高的,一罐奶粉都要三百多元錢。費用太高了,包括帶孩子看病。生四個孩子,我不知道有關方面是怎麼想的。
有觀點認為,生育四個子女不會被罰款,並不意味著全部處罰措施的取消。在地方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中,還存在對「超生」的黨政工作人員的黨紀政紀處分的規定,比如有的地方把計劃生育納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資格的標準中。因此,地方制定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也需要修改,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保持一致。

中國從經濟利益角度制定人口政策
早在3個月前,今年5月底,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提出《關於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其中提到要「實施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而現時當局再進一步取消超生罰款。
對於上述變化,江蘇宜興時事評論人張建平對本台表示,政府從經濟考慮出台計生政策,無論是自上個世紀七十年代末實施的限制生育,抑或如今鼓勵生育,其實都違反人權及憲法。
張建平說:計劃生育是侵犯人權的行為確實應該廢止,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人口增長是一種自然現象,你不能因為考慮到房地產、人口紅利,人為的一會兒要實施計劃生育,一會要放開。如果尊重人權和自然規律,那是值得肯定的。計劃生育政策屬於行政幹預,這是違憲的行為。
日本靜岡大學教師楊海英認為,中國政府開放生育是因為認識到對人口的依賴性。他對本台說:他已經認識到人口是他最大的武器,所以他要把聽他的話的人口數量增加。毛澤東說過「摻沙子」,這樣民族主義國家誰敢與他碰撞?

有去年全年中國新生兒出生為1200萬人,同比下降18%。如按照16%推算,今年出生人口為1008萬。
記者:喬龍/程文 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