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政商交往設下「紅線」 國企贈紀念品禁超過600元

粵語組報道
2024.09.17
廣州政商交往設下「紅線」 國企贈紀念品禁超過600元 針對公職人員出差到外地的「差旅住宿」問題,「指引」提出的規範包括禁止安排或入住高級套房。
路透社資料圖片

中國廣州巿推出首項政商交往行為指引,為公職人員服務企業過程中互贈禮品的行設下紅線,釐訂「可為」與「不可為」界限,包括規定國有企業商務招待贈送紀念品不得超過600元(人民幣,下同)。

「廣州市政商交往若干場景行為指引」圍繞招商引資和涉企服務、接待就餐、交通用車、差旅住宿、禮品捐贈、對外交流等6方面、18類政商交往情況作出詳細規範。有參與起草者稱,「指引」的「正面清單」聚焦企業需求和幹部顧慮,明確指出招商公關、開門接訪等33個可以開展事項;「負面清單」則聚焦在違反黨紀國法、加重企業負擔等問題,列出大吃大喝、吃拿卡要(意謂利用職權索取好處)、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19個禁止事項。

根據「指引」,國有企業商務招待可贈送原則上每次人均不超過600元的紀念品,禮品種類以宣傳企業形象、展示企業文化或體現地域文化等為主,而黨政機關一般不贈送禮品,在「招商引資」等特殊情況下如確實需贈送紀念品,經批准可以單位名義向企業贈送具有廣州特色、代表城市文化的紀念品;禁止事項則包括不得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消費卡(券)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不得收受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以及不得向企業索要任何禮品、禮金等財物。

出差禁入住高級套房

針對公職人員出差到外地的「差旅住宿」問題,「指引」提出的規範包括禁止安排或入住高級套房、不得違規由企業支付應由單位和個人承擔的差旅費用等行為。

即使是進行「招商引資」也要按「指引」辦事,禁止事項包括一般不參加企業節慶、慶典、慶功宴等內部儀式性慶祝活動,不得為特定企業產品的市場經營活動站台,不得因為聯繫服務企業獲取不當利益回報,不得超出法律法規授權對企業開展執法活動或利用審批、執法、監管等權力對企業進行吃拿卡要,不得無故對企業來電或來訪約訪不答不見,以及不得對企業反映訴求置之不理。

編輯:李向陽(台北) 網編:池煥衡

新增評論

請將評論填寫在如下表格中。 評論必須符合自由亞洲電台的 《使用條款》並經管理員通過後方能顯示。因此,評論將不會在您提交後即時出現。自由亞洲電台對網友評論的內容不負任何責任。敬請各位尊重他人觀點並嚴守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