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政法委書記蔣尊玉受審

深圳市原市委常委兼政法委書記蔣尊玉,涉嫌受賄周一(16日)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蔣尊玉被控受賄財物共逾7000萬元人民幣。 廣州檢方指控稱,蔣尊玉在1996年至2014年期間,利用多項公職上的便利,分別為14個單位或個人,在承接建築工程、開發房地產項目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共3200萬元人民幣及4700萬元港幣。

另外,又為他人提供幫助,在深圳市龍崗區擔任人大代表及開辦國際學校,多次收受財物共2000多萬元。蔣尊玉1957年生於江蘇省豐縣,文化程度為碩士研究生。廣東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於2015年通報,蔣尊玉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金及與他人通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