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要求中國調查強搶嬰兒牟利的指控

中國計劃生育政策不單被國際社會批評殘忍同麻木不仁,所衍生的問題亦受關注。加拿大官員就要求中方徹查,有關中國地方計劃生育官員,涉嫌強行帶走嬰兒送往福利院,供外國人收養的指控。(何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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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慣例,每個在大陸領養嬰兒的外國收養人,都會給福利院捐贈3000美元。這種做法,就有“販賣”嬰兒之嫌。加西新聞社報道,加拿大駐華大使館正就此事,與中國民政部轄下的收養中心交涉。

報道引述加拿大新斯科舍省收養服務官員稱,她得到的消息是,中國方面向加拿大承諾,會對有關指稱作出調查。中國官員還同時強調,沒有任何被加拿大公民收養的中國嬰兒是非法取得的。

根據美國《洛杉磯時報》上月發表的報道指,中國貴州和湖南兩省有計生人員,以巨額超生罰款作威脅,強行帶走農村的超生嬰兒,繼而轉售到福利院,作涉外送養用途。報道刊登後,加拿大新斯科舍省一名收養了中國嬰兒的母親向當局尋求協助,因她擔心在2006年收養自重慶的女嬰並非棄嬰。新斯科舍省收養服務部門繼而要求渥太華聯邦政府作出調查。

而廣州的《南方都市報》今年早些時也曾報道,指貴州鎮原縣,有超生嬰兒被當作“棄嬰”,送到當地福利院後,由境外人士領養。

鎮原縣所屬的黔東南州,在今年7月宣布對有關事件進行了調查,稱當地共有三名嬰兒的領養存在問題,其中兩名超生嬰兒被親人“謊稱”是棄嬰,一人則是在計生幹部的誤導下,以棄嬰身分送到福利院。這三個嬰兒分別在2003年和2004年,被送往福利院,後在2006和2007年先後由境外人士領養。

鎮原縣承認,調查顯示當地福利院的收養過程存在問題,並“處理”了六名“相關責任人”。鎮原縣福利院從2002年到2009年的7年間,共收養了81名“棄嬰”,其中60人送境外人士領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