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多名貪官受審

大陸各地多名官員及企業高層因貪污等罪,案件開庭審理或被判刑,包括上海新長征集團黨委書記王妙興受賄上億元案,週四在上海開庭審理。(林樂同報道)

新華網報道,新長征集團黨委書記兼董事長王妙興利用職務之便貪污受賄一億多萬元,週四在上海法院開審。案情透露,王妙興在上世紀90年代至2007年期間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侵佔公司財物。在這段期間內﹐他在土地轉讓﹑項目開發﹑公司改制、股權轉讓等過程中大肆斂財,致使國家及集體財產大量流失。

檢察機關在查辦此案時,已幫助有關單位挽回經濟損失1.1億元。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另外﹐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交通科一名姓徐科長,利用負責安排租車的權責,多付租車費收取差價,共貪污48萬餘元。周四被西城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被告2005年夥同該單位一名副處長,向為該單位提供用車服務的汽車公司,提出歸還部分租車費用的要求,並約定每車每天50元的還款標準。在2005年9月至2008年1月期間,被告收取租車還款差價共計48萬餘元。2008年3月被告自動向監察部門投案,並退還贓款30萬餘元。

在昆明,市中級法院日前對雲銅集團三名被控貪污的前高層作出判決,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鄒韶祿受賄人民幣1900萬餘元,判處無期徒刑;原副總經理余衛平貪污、受賄、挪用公款近1億元人民幣,判處死刑;原總經理汪建偉受賄、貪污人民幣550萬餘元,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

另據《北京晚報》報道,中國人民銀行採購中心副主任史作軍,以組織工作人員出國考察為名,貪污公款7萬元,被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