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宗罕見的案件在周二發生,廣州傳媒報道指,當日凌晨一名女學生途經白雲區金沙街禮傳二街時,被兩名男子從後上前搶走手機,並把她推倒地上,另一名男子駕電單車接走兩名劫匪。
當時,一名教師駕車途經現場,聽到該名女學生呼喊被劫,即時駕車高速衝向劫匪的電單車,3名劫匪墮地受傷,一名匪徒傷重不治。而駕車追截匪徒的教師則被警方帶走接受調查,報道指,教師或需付上刑事責任。
而白雲警方周三向媒體發放通報,僅稱3名疑犯在駕駛電單車逃走過程中與另一部車輛“發生碰撞”,一名疑犯死亡,另外兩名疑犯重傷,現被警方刑事拘留,但並沒有透露有無其他人被捕。局方已成立專案小組正就案件進行調查。
對於該名老師撞倒三名劫匪是否適當,並應否負上刑責,連日來引起社會熱烈爭議。
廣州市民梁先生接受本台訪問時指,他亦難以一口斷定老師的行為是否錯誤。他説:“這件事可分兩面看,那個始終是生命,教師撞死人若要負一點刑責也合理,但另一面見義勇為上,當時人確實呼喊求助,難道你就手旁觀是對嗎?”
有網民周四於微博發起投票,參與投票的 1,400多人中,八成七認為老師見義勇為,即使做成死傷亦可接受,當中近三成人認為劫匪罪有應得;但亦有小部份人認為老師故意造成撞車不妥,應先報警。有網民留言,認為開車撞劫匪行為過激,指青年在街上搶手機罪不致死,教師撞死人的舉動過份鹵莽。但亦有網民稱,如果教師被判有罪,日後就不會再有人見義勇為。
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接受本台訪問時候認為,警方和法院要很小心處理此類案件,若對當時人作出不當的判決都很容易觸發社會的評擊。但他認為,這次教師撞死劫匪的案件,要負刑責的機會不高。他說:“要看調查結果,如果賊人被追截的時候仍然拒絕歸還手機,那就構成搶劫罪。對於搶劫罪若在正常的堵截中造成死亡,那應該不構成犯罪。”
於大陸,民間執法式的事件時有發生,但結果不一。
去年5月,廣東吳川市民淩華坤在湛江市路遇見他人被劫,立即駕車追賊,最後與劫匪所駕的電單車相撞,令劫匪身亡並致路人受傷。當局認定他是見義勇為,並得到廣東省、湛江市、吳川市各級見義勇為基金會及政府共獎賞5萬多元,但他需對受傷路人賠償9萬元。事件經媒體報導後,引起社會強烈迴響。
去年10月底,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和公安部長孟建柱分別就此事作批示,最終吳川市交警認定淩華坤撞死劫匪屬刑事案件,但因見義勇為不須負任何責任;撞傷路人則屬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賠償。
另外,去年9月19日,在廣州市白雲區一間加油站內,一名身穿便服的男子一路狂跑,手中拿著黑色袋子,後面一名穿油站制服的人邊追邊喊。前來加油的車主蔡永傑見狀,誤以為逃跑者是劫匪,駕車衝前將逃跑者撞死。事後證實,死者是此油站經理管紅強,而追他的油站工人當時正出現精神病發作。蔡永傑最終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捕,此案至今未開庭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