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維權聯盟負責人貝志城表示,此案勝訴是必然的,因為按照中國的法律,蘋果公司嚴重違法。中國在互聯網侵權案件,是使用避風港原則,其中一條是不可直接盈利,但蘋果商店(App Store)是客戶付費下載,它直接分錢,侵權事實怎麼說都成立。不過,該聯盟6位作家等33本書的賠償,郤是39萬多元,一本約賠一萬元,他們都是暢銷作家。另外,法院判賠償律師費七萬多元,但數位作家支付的律師費五十多萬,在這次訴訟中,僅律師費便損失四十多萬。由於賠償金額不合理,他們將會上訴,並以起訴的賠償要求為標準。
貝志城說:法院認定的費用非常少,我們實際付出的律師費和訴訟費,這8位作家就差不多五、六十萬元,對方支付僅七萬多,所以光律師費,我們損失四十多萬。其實我們認為這個判決非常惡劣,它等於鼓勵盜版,除了我們這個公益團體,沒有人再去打官司了。
貝志城又指,該聯盟今後仍會在中國現行法律的法治範疇內,推動司法進步,他們會盡一切合法手段,包括這裡是否最高院那些司法解釋,認為不合理,他們亦會相應提出。
作家維權聯盟致傳媒公開信中指,中國一些專家學者失去基本道德及行規,干預司法。中國社科院知識產權中心主任李明德,公開宣稱蘋果公司沒有侵權。另外,最高法院知識產權庭前庭長蔣志培,去年加入金杜律師所擔任高級顧問,蘋果公司今年聘請金杜律師所處理知識產權糾紛。在本案中,據該聯盟了解,蔣志培以多種方式向法院施加影響力。
記者致電蘋果電腦國際有限公司北京辦事處,電話沒人接聽。
參與起訴的作家慕容雪村在微博上表示支持上訴,他指,寫作十年來,屢屢遭遇盜版、無良書商、無良網站,甚至是報刊雜誌以及有關部門,但維權幾不可能,很少作家有他這樣的律師、法官朋友,但還是無計可施,正計劃寫一篇"一個中國作家的維權路"。
另一作家滄月亦在微博指,法官這樣判蘋果侵權案,就如縣老爺雖判此人是強奸犯,但賠條褲衩就完事。
首位起訴百度獲勝的湖南作家朱金泰表示,他的作品趕屍筆記亦被蘋果公司侵權,去年他已委託律師到北京法院提案,由於他聘請上海律師,有關法律取證在上海公證事務所,北京法院將案件移交上海法院,明年大約3月開庭。朱金泰又指,他以個人名義打官司,對勝訴有信心。
他說:目前新的情況是,這個作家維權,它付出的精力很多,而且要付律師費請律師,他得到賠償金額也很少。但大家不去做的話,這個版權意識,包括這個版權法,永遠都是這個樣子。
綜合大陸媒體報道指,原告要求蘋果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刪除蘋果商店(App Store)中的涉案作品,在蘋果商店連續30日到登道歉聲明,並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千多萬。此案共八位作家提出起訴,其中6名聯盟作家包括慕容雪村、李承鵬、何馬、滄月、孔二狗、四月鈴蘭,另兩名作家為劉曉新、吳策力。
另外,百度公司今年九月敗訴,需向數位作家賠償共14.5萬元,但關閉百度文庫及道歉的訴求被駁回。
0:00 /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