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原市委書記徐孟加受賄判獄16年

四川雅安原市委書記徐孟加因濫用職權及受賄罪,被法院一審判處16年有期徒刑,沒收個人財產,並追繳受賄贓款。

內地媒體周日(4日)報道,根據法院裁決,被告徐孟加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判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人民幣;犯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部分控罪刑期同時執行,有期徒刑共16年。除判處沒收個人財產20萬元人民幣之外,法院指還會追繳扣押在案的受賄贓款。

媒體早前報道,徐孟加濫用職權,利用國家資產換取個人利益,以土地房產專案為幌子,官商勾結;據稱,在2009年至2013年,徐孟加直接造成政府經濟損失合計超過1.2億元人民幣,他已於去年6月被四川省檢察院逮捕。

四川省紀委的統計資料顯示,自2012年5月以來,四川省在查辦貪賄省管幹部22人中,就有17人涉及房地產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佔近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