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都機場集團公司前總經理李培英週二因受賄罪被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沒收個人財產。
新華網報道,同時是集團董事長的李培英﹐1995年至2003年擔任集團副總經理﹑總裁以至提升至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有關單位在資金拆借﹑銀行貸款擔保等方面謀取利益,索取或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款項共計2661萬餘人民幣。
李培英亦先後三次私自從集團等有關委託單位中轉出8250萬元﹐供其個人使用,後李培英將此款作平帳處理。
另外,浙江省杭州西湖區原建設局副局長吳少雯,因串謀他人向工程中標單位收受賄賂近一千萬元,周一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緩。繼杭州城投建設有限公司前期部副經理陳靜,在西溪濕地保護工程中受賄500萬元被判刑後,吳少雯是另一名因涉及該項工程而落馬的官員。
45歲的吳少雯,負責西溪濕地保護工程的規劃設計、工程招標等工作。《現代金報》的報道指,吳少雯一般不會聯繫那些向他行賄的企業和單位,他有兩名助手替他出面收賄。這兩名助手及兩名行賄的企業人員,亦一同被控。
法院判處吳少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其個人全部財產;他的兩名助手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三年、沒收個人財產15和20萬元;而兩名犯行賄罪的企業負責人,就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及七年,緩刑三年。(
國美集團原主席黃光裕涉嫌經濟罪案再有新發展,公安部反洗錢處原處長吳衛華,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被召回北京調查。他是繼公安部兩名高官因涉案被中紀委“雙規”後,另一名公安部前高層官員牽涉其中。
香港《蘋果日報》引述北京消息指,首任公安部經偵局反洗錢處處長吳衛華,本月初以自首方式,向當局坦承接受黃光裕近50萬元人民幣贈送。
由於吳衛華曾在公安部掌管反洗錢工作,事涉敏感,當局上周將他召回北京接受調查,目前未知當局是否認定吳衛華的行為屬自首。報道指自上月中公安部長助理鄭少東及經濟犯罪偵察局副局長相懷珠被中紀委“雙規”後,吳衛華已相當低調,直至自首前極少公開亮相。報道又指對於公安部官員接二連三被爆出貪腐,中南海為此震怒。當局目前仍在調查其他涉案官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