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殺夫案李彥改判死緩

引起海內外關注的家暴殺夫李彥案,四川省高院委托資陽市中院周五(24日)二審公開宣判,李彥由死刑改判為死緩。

大陸傳媒"探針"引述李彥的律師萬淼焱說,李彥並非故意殺人,加上是家暴造成,案件應只判12年,他對李彥表示對不起。他說,李彥表示接受"被判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

萬淼焱表示,已向法院提交了大量死者譚勇生前曾實施家庭暴力的證據,但部分證據在重審終審判決中未被接受,例如李彥斷手指、掉指甲等,理由是"除供述外無其他證據、前後供述不一致、入看守所體檢不一致等"。

44歲的李彥,在2009年與同是國營工廠下崗工人的譚勇結婚,雙方都是再婚,婚後開始遭到家暴,除拳打腳踢外,曾被煙頭燙她及鎖在露台外。其後,她揭發丈夫有婚外情後,手指被切斷。案發前數個月,她到派出所報案,但公安指這是家庭糾紛,叫她到居委會投訴。她到居委會後,該部門又推到婦聯,該部門則叫她保留被虐打證據,申請離婚。

2010年11月3日,李彥在家中與譚勇爭執,她用鳥槍管打傷他的後腦,最後死亡。她為怕被抓,把屍體分屍收藏。李彥弟弟李德淮指,案發前三個月,李彥曾與丈夫打架,她被打致遍體鱗傷,到派出所報警。警員做筆録並對傷勢拍照,最後不了了之。其姐犯案後,家人才查獲譚勇的三次婚姻紀録內,曾因家暴離婚。

2011年8月,資陽巿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彥死刑,2012年8月24日,二審維持原判。

李彥死刑事件一直引起法律界及人權組織的關注,中國數百名律師及學者曾發表聯署信,要求法院免李彥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