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修路意外死亡 家属至今未有赔偿
2013.09.23
湖北锺祥市3月29日导致5死9伤的交通意外,当日受雇修路的死者被指“无签劳动合同”,至今家属未获政府及建筑公司的分文赔偿,两名工友拟到法庭作证,但最终因受威胁未有出庭。(何山报道)
本台曾报导过今年3月29日锺祥市的特大交通意外,作为大判头的肇事建筑公司,将死伤的责任推给修路的二判,及当日无牌驾驶的司机。
事隔半年,为当地进行修路工程的死者张江栋女儿张丽华对本台表示,大判头到今时今日,连一声慰问都没有,抚恤与补偿更是不用说。她说,市的劳动仲裁已经认定,死者与公司有实际的劳动关系(就算没签合同);但公司就是不认帐,要打官司。
张丽华说,8月19日,市人民法院开庭,两名工友被公司恐吓,临时未有出庭作证。“我父亲已经出事半年,6个月了,劳动仲裁裁定我父亲与工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现在法院说施工不属于建设,认为不存在劳动关系。两个工友说好了,为我父亲庭上作证。工程公司就放话出来,谁去为我父亲作证人,杀谁全家。开庭的当天,所有的证人就逃避,回避,没有一个证人到现场。”
有当地的维权人士曾经介入,不过官方回应是,介入只会对死者家属的处理更差。
记者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电话,曾经致电市公安局分管交警的夏局长。对方以无来电显示为由,挂断电话。
不方便出面的当地维权人士就指,村村通的修路工程,与政府关系密切。工程公司违法雇用农民工,更拒绝为死者补偿,实是有地方政府撑腰,典型的官官相护。
记者再致电大判的交通工程,一名自称是经理陈辉的秘书态度恶劣,更反问 : 是要工人赔偿给公司吗?又称记者打错电话等等。 “是你赔偿我们,还是我们赔偿你呀? (你是说要死者家属赔偿你们?)你是不是打错了。”
记者再电修路公司的党组书记欧勇,对方则以电话没电,并指案件已经进入法律程序,电话上说不清。“电话里说不清,我手机没电。”
据死者女儿张丽华介绍,锺祥的市长曾经接见过他们,并指示公安局接手,他也见过修路公司的党书记,但半年下来,是一个推一个。如今家属要上诉,就连法院都以文件不是正本,影印本不能使用为由,推托安排开庭的日期。
张丽华说: “当场死亡4人,后来医院死亡1人,当时政府就成立专案小组,但公安局就回覆我们,说我们调查事故责任,追查真相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
据知,湖北锺祥3.29特大交通意外,部份死伤者家属收了公司20万的掩口费,但坚持追究责任的张丽华一家,至今分文未收,连公司道歉也欠奉。
法律界人士指,涉及死亡的工伤案件,要计算工人的年资与家属的赡养费,并以当地的生活指数调整,赔偿金额可到1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