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資陽市長受賄判無期徒刑 福建高官囚13年


2016.12.30

四川資陽市委前副書記、前市長鄧全忠,前年因涉嫌受賄被帶走調查,攀枝花市中院周五(30日)就案件公開宣判,鄧全忠受賄7700多萬元人民幣,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大陸媒體周五報道,經審理查明,鄧全忠在2005至2014年期間,利用擔任成都市副市長、資陽市市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整理、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拆遷安置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逾7100萬元,而庭審中還查明,鄧全忠在十八大後仍先後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計580多萬元。

另外,安徽合肥市中院,周四(29日)對福建前副省長徐鋼受賄案一審宣判,由於徐鋼主動交代受賄情節,且認罪、悔罪,法院遂判有期徒刑13年,並罰款200萬元人民幣。

判決書指徐鋼在2002至2014年,利用擔任福建省副秘書長、福建交通廳廳長、泉州市委書記職務之便,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銀行攬儲、職務晉升等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妻子余娜、女兒徐昊皓非法收受財物197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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