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區長涉貪禍延司機受查 留置期間死亡成首宗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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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一名官員被監察委調查期間,曾任該官員的司機被指涉嫌犯罪,在留置約一個月時間突然死亡,家屬稱遺體有大量瘀傷,不排除生前曾遭刑訊逼供。若情況屬實,那會是國家監察體系改革中,以「留置」取代「雙規」措施後,首個死亡個案。有關注的人士認為,若執行者依仗權力不履行,法律再好也是徒然。(文宇晴 報道)

被視為打貪重要一步的《國家監察法》立法僅兩個月時間,福建退伍軍人陳勇因涉嫌行賄犯罪被「留置」期間死亡。家屬上周六(5日)接到監察委通知,指陳勇在當天審訊期間「倒下」,之後搶救無效去世,但沒有提及具體死因。

據大陸媒體引述陳勇家屬說話,陳勇的遺體上都是瘀傷,臉已經扭曲、胸口還出現塌陷,懷疑遭受刑訊迫供。家屬向監察委人員索取審問時的監控、錄音檔案,但遭對方拒絕。

若確實陳勇因刑訊逼供致死,那麼他便是《監察法》立法後首個在「留置」期間死亡的個案。

反腐維權聯盟發起人之一的馬波表示,官方如何強調《監察法》更能保障被調查者的各項權利,甚至能杜絕刑訊逼供的情況發生,但如今福建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來,足以證明該法起不到任何作用。

馬波說︰都是給外人看的,現在國家出甚麼部門也起不了任何作用,老百姓還在水深火熱之中。這個很明白,不管你出台甚麼應該往好的方向去走,為甚麼還有人命案繼續發生?這不是已經證明了嗎?說甚麼都沒有用,以事實說話。

江蘇省訪民徐麗艷說,總結自己過去經驗,她對當局出台的任何法律都不抱期待。

徐麗艷說︰我本身就受過酷刑,《監察法》對我們來說是一大進步,如果執行還是蠻不錯的。關鍵問題是好像沒有實施的感覺,根本就不執法,我對這個法律現在已經失去信心了。

大陸媒體報道,45歲的陳勇曾當兵,復員回家後在南平市建陽區政府任司機,2011年給時任的副區長林強開車,直到2016年辭職。然而,林強因涉嫌職務犯罪今年被監察委調查,隨後陳勇在4月被指涉嫌行賄犯罪被依法留置。

河南省蒙冤警察何祖華向記者反映,若事件中陳勇因為涉及被查官員,而接受官方的調查其實亦屬正常,因為司機經常跟隨老闆出入不同場所,也許能為執法部門提供到很有用的材料。但是關鍵的問題是,若執行者漠視條文,法律再好,也是徒然。

何祖華說︰法律都是好的,但就看具體執行法律的是怎麼樣的人。如果執行人員本身有問題,然後他又掌握權力,會出現怎麼樣情況也很難說了。壞人去打著法律的旗號去迫害老百姓,如果這情況無限擴大的話,那麼法律肯定就是一張「皮」。現在成立了一個監察委,基本是以前紀委的那些人。就說人員調整不是很大,無非是多了個《監察法》。

今年的兩會期間,全國人大會議宣布成立超級廉政機構「國家監察委員會」,冀透過整合反腐資源力量,通過立法方式保證依法治國,形成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制。同時推出的《國家監察法》規定,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利益輸送等舞弊行為進行調查並起訴,又對嚴重及複雜案情,可能逃走、自殺或毀滅證據的人,以「留置」取代「雙規」,一般可留置三個月,特殊情況下可延長期限一次。調查期間談話及訊問過程,可全程錄音錄影。

據官方表示,《監察法》的覆蓋面上至黨政機關;下至公營教育、醫療等單位。基層群眾組織都受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