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巿安岳縣41歲女子李彥,被法院判死刑後二審維持原判。李彥的弟李德淮上週獲悉,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已將死刑覆核發還四川。他表示,上週二(15日)他向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查詢其姐案情,法院說案件審判終結,最後結果要向四川高級人民法院查問,但該法院不願公開情況。不過,他從其他渠道得知,估計李彥被核准死刑,雖然家人未收到通知,但情況不妙。
李德淮:我也不敢確切地說,因為沒有收到正式書面材料,我也不敢這樣說。他們(消息)說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已經被批准,因為極有可能被核准死刑。
李德淮又指,李彥犯案前,曾長時間遭到家暴,她曾向政府責任部門求助,例如她曾到派出所報案,並到婦聯求助。對案件了解的律師指,該些部門有救助被虐者的義務,但他們沒有履行並且推卸責任,最後導致嚴重後果。另外,被殺的姐夫譚勇亦有過錯,其姐的死刑應該可以改判。
李德淮指,李彥在2009年與同是國營工廠下崗工人的譚勇結婚,雙方都是再婚,婚後開始遭到家暴,除拳打腳踢外,曾被煙頭燙她及鎖在露台外。其後她揭發丈夫有婚外情後,手指被切斷,其姐曾被威脅不能對外說,她曾忍受一段時間。案發前數個月,她到派出所報案,但公安指這是家庭糾紛,叫她到居委會投訴。她到居委會後,該部門又推到婦聯,該部門則叫她保留被虐打證據,申請離婚。
2010年11月3日,李彥在家中與譚勇爭執,她用鳥槍管打傷他的後腦,最後死亡。她為怕被抓,把屍體分屍收藏。李德淮指,案發前三個月,李彥曾與丈夫打架,她被打致遍體鱗傷,到派出所報警,警員做筆録並對傷勢拍照,最後不了了之。其姐犯案後,家人才查獲譚勇的三次婚姻紀録內,曾因家暴離婚。
李彥二審代表律師王巍表示,他是法院替李彥聘請的法律援助律師。去年中,他曾在安岳縣看守所與李彥見面,當時她挺平靜,談話期間有哭有笑,她預料到判決結果,好像有心理準備。
另外,犯案後,醫院的鑒定報告指,李彥沒患精神病。王巍又指,有證據顯示李彥曾遭家庭暴力,嚴重性多大則難判斷。他說:當時鑒定出來是正常的,精神上沒有問題。家暴這個,像我們說話是靠證據,我不可能隨便說,但是憑證據來說,家暴是有的,至於嚴不嚴重,這個我說不清楚。
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認為,此案關鍵是受害人當中是否有過錯,家庭暴力可能是過錯的原因,不過,她曾分屍不知會否影響判決。但他個人認為,基於家庭長期暴力,死者有一定過錯,這類案一般判死緩。他說:這個案件判死刑有點重,當然最高法院可能不核准,也有可能會核准,不能完全肯定,我只是以個人觀點來看,她這種不應該判死刑,因為被害人那一方是有過錯的。
國際特赦組織呼籲廢除死刑,該組織東亞部主任阮柔安(Roseann Rife)指,李彥被判死刑沒法實現公正,該組織呼籲中國當局,由死刑改判有期徒刑。該組織關注法官在覆核死刑判決時,是否考慮李彥曾被虐待的證據,包括其他人證明她受到虐待。
阮柔安又指,李彥案件應作洽當調查,犯案前她曾指控丈夫。家暴受害人不應活在恐懼及孤獨中,中國當局應避免對婦女發生的暴力,包括來自其丈夫,一旦發現,當局應徹底調查及立即採取適當支援及保護。
該組織反對任何死刑的判決或執行。
2011年8月,資陽巿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李彥死刑,2012年8月24日二審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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