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辨周五(1月29日)在網站公布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徵求意見稿)》,經過兩年多的研究後草擬而成,並正式徵詢社會各界意見。徵求意見稿共5章41條,在徵收程序上,規定政府在拆屋前,必須徵求屋主、公眾及專家意見,如存在重大爭議,必須報請上一級人民政府作裁決。如屋主對徵收不服,可申請行政覆議,或提行政訴訟。而因危舊房改造要拆遷,經民意徵詢有9成以上房主同意方可徵收。
在補償方面,規定按房屋市價賠償屋主,屋主亦可選擇以房屋產權調換方式補償,如一方未能履行補償協議,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訴。新例又對何謂公共利益拆遷作明確說明,更列明不能以斷水、斷電或暴力、威迫等方式拆遷。有關徵詢期至2月12日,即不足一個月。
法制辨強調,徵求意見稿是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多次徵求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反覆研究、修改而成的。早前五名北大教授對新例提出意見,其中北大法學院副教授王鍚鋅表示,他們提出的大部份意見都被接納,又說如新例有效落實,對公民的房屋財產權益有更好的保障,預期新例可於三月兩會前獲通過。
他說:微求意見後,肯定一定有一些意見歸納、意見分析,然後國務院法制辨進行一些考慮及回應,最終的稿件也要國務院常委會全體會議通過,然後對外公布,期待三月份兩會之前,有可能新條例就出台。
但維權組織權利運動創辨人張建平認為新例仍存在不少漏洞,包括由政府的評估公司來評估房價並不公平,亦沒列明評估報告承擔的法律責任,政府作為徵地最後的裁判,欠缺平等協商的第三者等,而且徹詢期過於倉卒。
他說:這個時間是太急促的,不知道是由於這事件太緊張,還是只是做一個形式,做一個所謂民主的徵見形式。
在法制辨正式展開徵詢之時,超過500名上海訪問,一同到北京法制辨上訪,要求向官員遞交一份報告,申訴他們被強拆的遭遇,當局派出過百公安到場,又用五輛貨車將訪民帶走拘留。訪民金月花表示,他們要求盡快廢除舊有拆遷法,及立即賠償予拆遷戶。
她説:它是一部惡法,上海市政府把這惡法用於每一個上海被強拆的老百姓,現在難聽一句是不顧老百姓的財產,這些惡法搶走老百姓的私有財產。
另一訪民劉平英表示,這已是她兩年來第94次上訪到北京,但每次都沒有獲接見,這次也不例外。她説:他們沒說什麼,把我們抓起來,用五輛車把我們抓到馬家樓,然後要上海駐京辨的人把我們帶回去。
當局要求訪民逐一登記,駐京辨人員其後用車將部分訪民送回上海,期間並無發生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