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首次就防止就業歧視提出建議 律師冀不要只說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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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首宗跨性別人士就業歧視案,當事人“C先生”控告前僱主性別歧視,法院近日頒下終審判決書,依舊裁定僱主只需作違反勞動法金錢方面的賠償,並沒有裁定僱主需要道歉。但法庭首次為就業歧視提出建議,社會要尊重個人的性別認知和性別表達,勞動者在就業過程中應受到公平對待。(黃樂濤 報道)

貴州貴陽市跨性別人士C先生,近日收到貴陽市中級法院發出的終審判決書,指案件維持原判,指C先生前僱主,因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依舊賠償「他」工資及精神撫慰金共約4000元,但法庭就沒有要求公司需要向C先生道歉。

法庭在判決書首次公開建議,社會要尊重個人的性別認知和性別表達,不應因個人認知和性別表達,使勞動者在就業過程中受到差別對待,而且個人的性別認同、性別表達應予以尊重,勞動者就業不應因民族、種族、性別及宗教信仰不同受到歧視。

30歲的C先生本身是女兒身,但卻作男性打扮,「他」原於2016年在貴陽市一家體檢中心當銷售員,但在試用期過後,公司以“不符合公司要求”為由辭退。「他」認為被公司歧視,於是向法庭控告公司,但一審二審的結果,法庭只是裁定公司要賠償,但就沒有裁定公司需要道歉。

C先生周三(7日)對本台表示,希望當局日後會關注及幫助跨性別人士,應該制定法律保障他們的權益。

C先生說︰對於判決裡面沒有拿到賠禮道歉的話,我是非常不滿意的,因為我從打這個案子開始,我就不是為了錢來打,那到現在也沒有拿到賠禮道歉,那其實說明在法律之中,對於這一塊的保護,還是非常少的。

「他」表示,雖然不滿意判決結果,但是對於法庭建議企業尊重個人的性別認知方面,是感到滿意的,希望企業老闆會遵從法庭建議,保障跨性別人士的權益。

C先生說︰這也算是中國第一個高層次的,官員在明文裡面說性別認同和性別表達,不能在就業的時候被歧視的,所以我覺得在這一步裡面是非常成功的,對這一點非常滿意。

代表本案的律師邱恒榆對本台表示,法庭首次公開要求社會要尊重個人的性別認知和性別表達,這樣對保障跨性人士及不同性傾向的人士有一定保障,因為這樣企業老闆會因為法庭的建議,而有所警惕,不敢對他們進行不公平的對待。

邱恒榆說︰我覺得會有一定程度上的一個教育上的作用,因為很多人他只是對這個性別認同及性別表達這兩類的話,其實他們(民眾)都不太了解的,因為他認為這個是不太正常的一些行為,反映這種判決的話,讓更多老闆會自我反醒。

邱恒榆表示,希望法庭不要只是建議,而是當局可以法律去制裁這些性別歧視的老闆,這樣他們才會得到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