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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正虎表示,警察上門將他帶到派出所傳喚,期間又在其住所搜查,抄走了空白紙張、信封、一些案件的判決書及馮正虎“我要立案”的文稿等,但至今未給與扣押物品清單。
他說:“當時我已經被帶到派出所去,他們還在我家繼續抄,扣押清單也有留下。以往都是行政傳喚,昨天來個刑事傳喚。”
馮正虎說,當局近月對他的軟禁,主要是不滿他參與上海訪民為抗議司法不作為,發起的“我要立案”運動。他又說,他自日本回國兩年的時間內,住所被查抄10多次,被扣押電腦13台,列印機、手機無數。
馮正虎因長期維權受打壓,曾被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刑三年。2009年4月,他在上海公安的勸告下出國前往日本,以回避六四事件20周年。其後他先後八次回國都被拒入境,他在日本東京機場長期逗留以示抗議,最終在2010年2月獲准回到上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