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琦被判刑三年

中國天網人權事務中心負責人黃琦,周一被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三年。家人認為裁決不公,堅決上訴。數十名到場聲援的維權人士及訪民,被禁止進入法院聽判,期間有訪民被抓走及毆打。法院又拒絕向家人提供判決書,律師指此舉違規。(姬勵思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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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琦的案件周一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宣判前,數十名維權人士及訪民到達法院外,要求旁聽,但法院只容許黃琦的妻子及母親進入,其他人一律被拒。期間到場聲援的訪民李庭惠被公安抓走,另外兩名訪民為她抱不平時更被毆打。

黃琦的妻子曾麗在法院裁決後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法院無故把宣判時間延遲,初時連家人也不准旁聽,在家人強烈要求及抗議後才獲准進入。法庭內的位置都被當局的人員霸佔。法庭宣判時,並無交代指黃琦非法持有的文件是甚麼。宣判後她要求法院給家屬一份判決書,但被拒絕,法官的態度亦非常惡劣。她說:說黃琦擁有某某市的某某文件,甚麼都說不清楚,所以她不給我判決書,說無規定要給我。

曾麗說,法官宣判後,她大叫“黃琦,上訴”,審判長就隨即命令庭警趕快把黃琦押走,令他連想表達要上訴的機會也沒有。曾麗說,黃琦是被誣告,家人對法院的裁決感到氣憤,必定會上訴。她說:真是很氣憤,這明顯就是誣陷栽贓,我看到他身體很差,很消瘦憔悴。

黃琦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表示,周一下午他們要求法院郵寄判決書,但遭法院拒絕。莫少平指法院拒絕為家人及律師提供判決書,屬違規,他會繼續與法院交涉。他說:我們對此表示遺憾,對武侯區法院主理案件的法官,及人員的專業素質不敢恭維。

在法院外被抓走的訪民李庭惠表示,十幾名公安強行把她拉上車,期間另外兩名訪民為她說話時被公安毆打,其中一人咀角流血,另一人手部受傷。李庭惠說,公安一直把她帶在路上,至下午三點才讓她回家。他說:帶我在車上到處逛,庭開完了就把我放回來,就是不想我們旁聽。有人為我出聲,他們就打人,嘴唇被打破。

李庭惠又說,據她了解,不少訪民被擋在家中或路上,無法前往法院。

亦有到法院聲援的四川維權人士陳雲飛表示,他在清晨四點就離家出發,因此避過公安的攔截。但在法院外,公安一度想強行把他帶走。他說:當地派出所的人想強制帶走我,但是其他聲援者的抗議聲下,他們才放棄。

記者曾多次致電主審法官稅長冰,但她辦公室的電話一直是錄音,表示用戶的線路故障,而手機就無人接聽。

人權組織-國際特赦及維權網就黃琦被判刑發表聲明,對當局枉法判決,蓄意打壓維權人士的行為,表示強烈譴責及抗議,並敦促當局立即釋放黃琦。

此外,自發調查四川地震死難學生人數的四川作家譚作人,被控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自八月中審結至今已超過三個月,但法院至今都未宣判。

46歲的黃琦於四川大地震後,積極參與救災活動,並為地震中死亡學生的家長提供幫助,他於去年6月被當局逮捕,被拘留期間,他的健康狀況日趨惡化,他的父親因患有末期肺癌病逝。今年8月5日,成都武侯法院以“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對黃琦進行閉門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