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弟父女分別被控“向境外洩露國家機密”和“危害國家安全”罪,上月初被當局處以勞教兩年及一年半。孫小弟的妻子胡建紅,周三向記者指,她聘請的北京律師李敦勇到達蘭州後,於上周五一起前往蘭州安寧區第二勞教所探視孫小弟。胡建紅說,見到丈夫精神很差,身體亦消瘦得很厲害,孫小弟再次重申自己是無辜的。
她說:他的身體狀況很不好,人很瘦,臉很黃,有嚴重的心臟病可能,因為他先前上訪遭關押期間患上心臟病,現時在勞教所內,情況那麼差,隨時會有心臟病發。丈夫對律師說,洩露國家機密、造謠等指控,都是栽贓,目的是對他打擊報復。
不過,胡建紅與律師在探望孫小弟的前一日,亦曾前往蘭州女子第四勞教所,要求會見女兒,但被勞教所人員被拒,胡建紅認為是當局故意阻撓。她說:勞教所人員指海燕犯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罪,要遲一個月才能見,到時都不知道能否見到她。聽勞教所人員說,海燕的情緒很激動,她因為被誣告入獄,我理解她當然會感到很不服氣。他們姑意阻撓會面,我都沒辦法。
胡建紅說,孫小弟已委託李敦勇對勞教決定提出行政復議,由於未能與女兒接觸,所以無法一起遞交上訴申請書。胡建紅說,下月會再同律師到勞教所探視女兒,為她辦理上訴申請。
代理律師李敦勇向記者指,上周五已經向甘肅省公安廳遞交行政復議,要求甘肅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勞動教養委員會,撤消對孫小弟的勞教決定。當局必須於兩個月內回覆。
李敦勇說,當局對孫小弟的勞教決定是違法的。他說:據國家法律規定,孫小弟的言論及行為不構成反共產黨,被指危害國家的條文亦達不到,因為孫小弟由始至終都沒有妨害公務,沒有無理取鬧,更沒有屢教不改等行為。所以,我認為他被勞教的決定是違法的。
李敦勇說,若行政復議失敗,家人將會採取法律訴訟,將涉及違法的公安部門告上法院。
記者分別致電蘭州女子第四勞教所,及蘭州安寧區第二勞教所,但電話都沒有人接聽。
今年55歲的孫小弟原本是甘肅鈾礦職工,但因為舉報鈾礦污染問題,長期受到當地政府迫害。今年六月中旬,他的女兒在北京遭甘肅的公安人員強行帶走,孫小弟不久也被捕,碌曲縣公安局初時以涉嫌非法提供國家機密刑事拘留。至上月初,當局改用“向境外洩露國家機密”的罪名,對孫小弟處以勞教兩年,其女兒被指是協助者、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名,處勞教一年半。
孫小弟因為致力環保,維護礦工權益,堅持舉報當地鈾礦污染,二零零六年獲原住民國際金屬鈾高峰會頒發的無核未來獎,該獎被視為全球聲譽最高的反核獎項。